吕耿松致海内外朋友和国际媒体的感谢信

吕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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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21日讯】2007年8月24日,我被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拘捕,并于次年4月7日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从此我在共产党的监狱里度过了四年。在这四年时间里,我受到了海内外民运、维权朋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被捕当天,杭州的朋友就奔走相告,为我呼吁。第三天,即8月27日,大陆1000多名维权活动人士、异议作家、独立知识份子联名上书中共17大,要求当局立即释放我。中共当局当然不可能释放我,但这种强大的呼吁和声援无疑给了我极大的支持。

我虽然早就做好了坐牢的准备,但我仍放不下妻子和女儿,担心她们承受不起因我被捕而造成的压力。记得2005年翠苑夜市维权期间,国外媒体采访我的时候,我妻子追着夺我的电话,不让我接受采访。与当年的压力相比,这次的压力要相差百倍,但是她挺过来了,表现得异常坚强。这一切,要归功于海内外广大朋友的赤诚支持和帮助。

在我服刑期间,朋友们仍然不断地关心我,不断地打电话慰问我家属,有的从大老远跑到我家里看望我妻子、女儿。杭州维权人士朱瑛娣,这几年简直成了我妻子的姐妹,比亲人还亲。特别是在澳大利亚的孙立勇先生和在美国的一平先生,多次打电话慰问我家属,询问我在狱中的情况。

我还收到不少海外寄来的圣诞卡。2008年底,有个狱友告诉我有一封自海外寄来的信,我去问护监(值班的犯人),护监告诉我信被警官拿走了。2009年初我妻子来探监时,我当着妻子的面向副监区长余爱民要信,余爱民说信已经交到狱政科。这年4月我的一个老乡出狱前,我写了一份起诉状,想托他带出。诉状以余爱民为证人,起诉西郊监狱非法扣押我的信件。老乡出狱时,起诉状被搜出,但狱方怕我再次起诉,在5月份我妻子探监前一天,将其非法扣押的24封信还给了我。这24封信都是海外寄来的圣诞卡(因我在起诉状中提出的有证据的只有海外的信件,所以狱方只还给我海外的信件)。我拿到圣诞卡后,心中激动不已。这些圣诞卡全部是用英文写的,分别寄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8个国家,都是我素不相识的外国人。我在看守所托朋友带出的《水调歌头·囹岳咏怀》中有“博爱五洲四海,天涯若比邻”一句。事实正如我词中描绘的那样。我非常感谢这些外国朋友。这证明只要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就会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拥护。

我非常感谢莫少平律师和丁锡奎律师为我作的无罪辩护。被捕的当天,一到看守所,我就立即要求办案人员通知我家属聘请莫少平律师。办案人员虽然通知了我家属,但他们却非常害怕莫律师,要求她们聘请由共产党指定的律师,当我妻子和女儿要到北京去与莫律师签合同时,国保千方百计加以阻拦。我妻子被拦住,而我女儿却逃到了她表姐家里。

为了阻止我女儿去北京,8月26日,国保竟破天荒地带着我妻子到看守所来见我,要我跟女儿通电话,劝她不要去北京。我在电话里告诉我女儿∶“国保就在我身边,他们让我劝你不要去北京请律师。”我女儿听懂了我的意思,说“我到北京去玩玩”。我立即说,“玩玩你去玩吧”。后来我女儿一人来到了北京,在李建强律师和胡佳先生的帮助下找到了莫少平律师,签署了委托合同。

后来得知,莫律师在接受委托为我辩护的过程中,费了不少周折。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于9月11日通过特快专递向杭州市西湖公安分局寄送了有关律师聘请及会见手续。然而西湖分局却于9月14日向我女儿出具了西公刑密聘字[2007]1号《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决定不准予聘请律师。莫律师于9月26日致函(《律师函》)西湖分局,据理交涉,认为西湖分局的做法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10月10日,莫律师再次通过特快专递向西湖分局递交会见手续和取保候审申请。10月16日,西湖分局仍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准予聘请律师。11月2日,与我同关一监室的的狱友郭宝良出狱(在看守所,我与已决犯关在一起,由12个在看守所服刑的犯人监视我)带信给我朋友,希望尽快见到律师。在莫律师和朋友们的努力下,我终于在12月6 日下午见到了莫少平和丁锡奎两位律师。

见到莫律师等,我就像见到亲人一样,心情异常激动。当时有个警察在旁,莫律师叫他出去。那警察说是领导叫他来的。莫律师责问他是法大还是领导大,硬是把他撵到了门外。后来在聊天中,那警察说他当过兵。莫律师说∶“啊,你当过兵,我也当过兵,那我们是战友,进来吧。”那警察又进了门,莫律师给了他一支香烟,对他说∶“他们(指我)这批人都是我们国家的精英,你们要善待他们”。那警察说,我从心底里是佩服他们的,但作为执法者,我们不得不执行领导的指示。莫律师说,你错了,作为执法者,执行的是法律,而不是领导的指示。那警察说,话虽然这样说,但不执行领导的指示我们做不到。看得出,那警察对莫律师是心服口服的。莫律师对我谈了有关案件的问题,并给了我一些法律资料,还告诉我朋友们非常关心我。见过莫律师后,我鼓足了勇气,觉得更加有信心。

此后,莫律师和丁律师又多次来杭州,对我的案子非常负责。2008年1月22 日一审开庭,莫律师和丁律师为我进行了精心辩护。莫律师在法庭上雄辩滔滔,为我作了无罪辩护。尽管公诉人理屈词穷,但法庭还是判我有罪。平心而论,我并不指望法庭判我无罪,这在中国无异于做梦。但是通过无罪辩护,我们可以揭露共产党专制独裁的本质,揭露它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强盗逻辑。同时通过无罪辩护,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说实话,如果我想判得轻一点,接受共产党为我指定的律师完全可以,没有必要千里迢迢到北京去请律师。但是如果那样,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中国没有莫少平、李建强、高智晟、李和平、刘晓原、郭莲晖、滕彪、李柏光、李劲松、李方平、江天勇、、黎雄兵等这样一批优秀的维权律师,就没有人为我们这些异议人士仗义执言,中国的民主起码要慢三十年。正是由于有了这样一批敢于担当的维权律师,中国的异议人士多了起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维权律师是中国民主化运动中的功臣。

我还要感谢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英国BBC、大纪元、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台湾中央广播电台、香港《南华早报》等国际媒体对我的案件的及时的报导、关注及声援。

2007年8月24日早上8点左右,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打电话给我,采访杨云彪案件的有关情况。这时社区片警正在我身边,说市局领导找我谈话。我预感到情况不妙,因为23日我去旁听杨云彪案子时,西湖区国保就坐在我后面。我当时就告诉心语说,现在片警正在我身边,说市局领导找我谈话,所以现在不便于谈杨案。我还告诉心语,如果下午12点我还没有回到家,那一定是被国保抓走了。我想心语12点一定打电话来过了,因为26日国保找我时说“外面闹翻了天”。正是这种“闹翻了天”,迫使中共当局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稍作收敛,给予一些最基本的人道待遇,使我的身心没有受到多大伤害。同时,国际媒体的报导、关注和声援也给了我的家庭以安慰,并使我在狱中继续与当局作斗争增添了勇气。为此,我对国际媒体充满正义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际媒体对中国民主运动的报导和关注是中国民主事业的一部分。众所周知,中国没有新闻自由。如果没有国际媒体的关注,中国人民不可能从中共垄断下的官方喉舌那里得到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关于民主和民主运动的信息,中国今天可能还是像朝鲜那样死水一团,人民将遭受更加残酷的压迫。

我从1986年中国第一次学潮时开始收听美国之音,1989年开始收听英国BBC,1990年开始收听法国国际广播电台,1996年开始收听自由亚洲电台,从它们那里了解到中国人民争民主的真相。我从一个共产党的“卫士”(共产党称警察为“党的卫士”)变为一个民主战士,国际媒体功不可没。我想对国际媒体说∶是你们及时给中国传来了民主之声,给中国人民带来了福音。对此,不仅我个人要感谢你们,中国的民运人士要感谢你们,全中国除了独裁者、贪官污吏外,所有的人都要感谢你们!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神话的破灭,中共统治的合法性的丧失,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中国民主运动将由低潮转入高潮。希望国际媒体继续关注中国的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关注共产党牢狱中的政治犯,为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主与人权是全人类的事业,因此,关注和帮助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遭受独裁统治之害最深的国家的民主人权事业,也是国际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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