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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器捐合法化?台疾管局严正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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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据媒体报导指出,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将拟修法,开放爱滋器官可移植给需要器官者,对此,疾管局5日澄清,并无此规划,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赵丽云也表示,经调查后,疾管局并未打算修法将爱滋器捐合法化,纯粹误传。

媒体报导,爱滋病患器官目前依法不得捐赠,但若器官正常,还是能救人一命,疾管局目前正研拟修法,未来若病危病患同意,可接受爱滋病患器官捐赠。

对此疾管局副局长施文仪表示,部分媒体报导,疾管局决定修法开放爱滋器官可移植给需要器官者,疾管局并没有规划过此事,也没有人提出需求,所以没有计划提修法。

赵丽云强调,此报导是误传,经过查证后,疾管局并没有打算修法将爱滋器捐合法化,目前美国及日本还在研究爱滋器官捐赠,不过基于牵涉层面很广泛,台湾并无能力先行试办。

施文仪指出,爱滋病保障条例的修法,主要是为了捐血如何更安全的方向修订。将规范捐血中心、器官劝募医院等医事机构应对血液、体液或细胞移植等捐赠者进行咨询作业,除了自填表格,还需要面谈,要是发现捐赠者不实陈述、资料提供或记载者,疾管局处以罚锾。

另外,捐赠或移植者爱滋阳性通报,增订医事机构如于使用血液或进行器官、组织、体液或细胞移植后,发生爱滋检验结果为阳性事件的通报时间及程序,俾利相关单位能够及时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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