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19年前故意杀人案至今才从轻判决

故意杀人犯朱泽云、施毓华本事大 ——有人庇护重罪轻判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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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3日讯】19年前的1993年6月8日凌晨2点多钟,16岁受害人陈建明在福建省福安市城关下城河24号住宅二楼睡觉时,主凶犯朱泽云纠集19个凶犯持11把斧头、2把马刀、2把标枪、4条铁棍等凶器,有组织的包围并闯入被害人住所凶残砍杀被害人,迫使其跳楼,被电缆挂住,主凶犯朱泽云等还用标枪猛戳直至其跌落地上,十几名凶犯持铁器围上砍杀,全身被砍切达二十多处。主凶犯施毓华持斧头砍中被害人枕部,脑浆外溢,大出血,休克死亡。案发后,群魔四处逃窜,先后分批分期被捕获归案判刑。判赔偿受害人及父母经济损失才82,508元。

主凶朱泽云、施毓华畏罪潜逃时间长达19年之久。主凶施施毓华于2011年11月6日在广东省佛冈县被抓获,主凶朱泽云于2011年12月7日才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

2012年10月16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畏罪潜逃长达19年时间的故意杀人致死主凶朱泽云、施毓华(未成年)犯流氓罪,判处无期徒刑,不须承担受害人一分一厘死亡赔偿金和受害人83岁父亲陈应光、75岁母亲连锦容抚养费,让两个凶残罪犯惊喜不已,令受害人家属怒发冲冠!

一审法院为偏袒两主犯,故意在判决书中,用了大量篇幅,抄录十几个凶犯以前供述,反复强调两主犯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纠纷。以突出流氓罪,掩饰故意杀人罪。

令人费解的是,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宁检公刑诉2012(51)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施毓华出生1976年12月6日,身份证350981197612060039,经了解该身份证是新代码(近年才使用的,本地区以往代码为352226或352202为开头的),该犯十九年前案发为何在归案之后补办新的身份证,原有户籍证明以及在校学习的学籍档案,其出生年龄究竟又是什么年月呢?隐瞒年龄未满18岁无非为了逃避处罚,篡改年龄的背后是否有公安民警开绿灯?谁来管一管,查一查。

纸包不住火!谎言掩盖不了真相!检察院会不会提起抗诉,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全社会拭目以待!

联系人:陈建华
手机:15060260127 电话:0593-6383163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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