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环保局取缔污染不手软,20日凌晨再度查获限期间却又再度偷排强酸性废水的大园工业区皓城工业公司,将依新修的水污染防治法告发处分,最少罚处23万元罚锾;若再有同一情事,恐遭停工处分。
20日凌晨,稽查员冒着10几度低温,由稽查科曾繁信股长亲自带队,于大园工业区皓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放流口采样检测,检测出废水酸碱(pH)值仅1的强酸性废水。稽查人员研判,采样检测的废水,显然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除当场责令业者立即停止排放,并再限期12月24日前完成改善,届期仍未改善,将令其停工或勒令歇业。
环保局指出,大园工业区内许多工厂,设厂时的废水放流口,并非设在工厂周边,而是集中设在老街溪畔,若多家工厂同时排放废水,不但造成稽查作业的困扰,也让不肖业者,有鱼目混珠偷排废水的机会。
设厂于大园一期工业区内的皓城工业公司,从事电镀业,领有桃园县政府核发之废水排放许可证,前经环保局于7月及10月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告发两次,处分金额高达54万元,这次于限改期间内,再度将未依规定妥善处理的强酸性废水,直接排出厂外。不但被罚处仍不知悔改,且变本加厉,行径恶劣,明显挑战公权力。
环保局除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条第1项告发处分,并采样检测化学需氧量及重金属等项目,并再依检测数据和裁罚基准加重裁罚,若有涉及不法利得,得再依行政罚法规定予以追缴,不受法定罚锾最高额之限制。(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