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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注意 逃逸外劳假冒新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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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5日电)台北市劳工局呼吁雇主要注意,近期查获有逃逸外劳假冒新住民应征工作,若不察聘用依法最高可处新台币75万元罚锾。

劳工局表示,近日到一家小吃店进行查察,发现店家聘雇的外籍劳工正在从事端菜工作,但店家老板却表示,这名外劳是跟本国人结婚的新住民,并由一名声称是其丈夫的男子陪同面试,并出示正本的“居留证”及“工作证”,老板才不疑有他立即聘用。

劳工局指出,查核发现这名外劳女子为逃逸外劳,店家聘雇许可失效的外国人,已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最重可处75万元罚锾。

此外,若在5年内再违反者,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20万元以下罚金。

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依就业服务法规定,外国人和在中华民国境内设有户籍的国民结婚,且获准居留者,不须经申请许可,即可在台工作,因此易发生逃逸外劳假冒新住民应聘,此案雇主仅凭个人经验就认定此外劳为合法结婚来台的新住民而聘雇,因而触法。

陈业鑫呼吁,关于聘雇新住民部分,请雇主们一定要确认“居留证”及“户籍誊本”(确认其依亲之身份)的正本,且核对证件上照片确实为其所有,而合法居留的新住民在国内从事工作并不需另行申请“工作证”。

劳工局提醒,若雇主发现相关证件差异很大或有任何疑义时,可向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查询有关外国人居留证问题,以免因一时不察而雇用到非法外劳而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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