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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殊家庭扶助 男性申请逐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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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0日电)台湾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民国98年扩大扶助对象到单亲爸爸及隔代教养家庭后,男性家长申请比率逐年增加,去年有2275人申请,以离婚者占47.6%最多,30至39岁年龄层较多。

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政府订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提供伤病医疗补助、法律诉讼补助、子女生活津贴等协助,且自98年3月将扶助对象扩及单亲爸爸及隔代教养家庭。

内政部今天公布统计指出,去年经身份认定且受扶助的特殊境遇家庭2万834户,较99年减少0.2%;平均每户家长扶养子女及孙子女数为1.56人,以苗栗县2.32人最高、连江县及嘉义县均为1.89人次之。

去年申请的男性2275人占10.92%,低于女性1万8559人占89.08%。不过,申请人为男性家长的比率逐年增加,由98年的6.4%增加至去年的10.92%。

观察申请人的特性,婚姻状况男性以离婚者占47.6%、女性以丧偶者占43.8%最多;年龄则两性都以30岁至39岁最多。

内政部指出,去年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服务18万8987人次,各项补助金额新台币4亿8159万元,较99年增加0.6%;以子女生活津贴3亿239万元占62.8%及紧急生活扶助1亿6669万元占34.6%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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