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审条例拟加重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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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恩综合报道】《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二阶段公众咨询昨日展开,为期3个月,建议剔除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的行政职能,并加重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罚则。

政府早前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并于2009年完成首阶段公众咨询。咨询结果显示,各界大致赞成保留现时的规管制度,但很多市民都认为现时的刑罚太轻。

政府再次为条例的检讨展开第二阶段公众咨询,为期3个月,至2012年7月15日止。咨询文件建议加重罚则,其中淫亵物品的最高罚款,建议由现时的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和监禁3年;不雅物品的罚则方面,初犯和再犯的最高罚款亦提高一倍,至800万元和1,600万元,而再犯的监禁年期就由1年增至2年。

另外,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为避免由同一机构兼负行政和仲裁淫亵物品工作,建议把淫审处现行的仲裁职能交由法定的审裁机构和上诉委员会处理。他提出两个改革审裁处制度的方案:第一个由政府代替司法机构成立法定审裁机构和法定上诉委员会,履行评定类别的行政职能。澳洲、新西兰和德国均采用这种模式;另一个方案则是废除评定类别的行政职能,由法院直接裁定物品类别。这种模式现为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所采用。

苏锦梁表示,两个方案均涉及不同的考虑因素,需要得到社会广泛共识才可推行有关建议。

至于新媒体包括互联网的监管,政府称公众有很大分歧,建议成立常设联络小组,检讨现行规管机制;亦会协助业界研发过滤软件,加强公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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