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棠荔枝园霸官地18年 梁福元称为官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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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导)香港审计署披露元朗大榄郊野公园内的大棠荔枝山庄非法占用政府郊野公园土地逾18年,但地政总署执法不严,多年来积压逾500宗类似的侵占官地个案不理,大棠荔枝山庄个案更在巡查及发警告信后,便不再跟进,18年来容许负责人霸地赚钱。营运人之一的十八乡乡事委员会主席梁福元,声称在官地兴建设施是为了方便游人,认为是官民合作。地政总署则指,大棠荔枝山庄需于下周六前清拆所有占用官地的建筑物。

最新一期审计报告显示,分区地政去年共接获8,406宗非法占用官地个案,较08年升15%;但检控个案却减少82%。审计署指,地政总署截至去年底尚有6,381宗未完成处理个案,494宗属高优次处理(有可能危害生命及财产),原应于4个月内处理,但当中7成已拖逾4个月,4宗更逾10年。

审计署不点名批评十八乡乡事委员会主席梁福元名下的元朗“大棠荔枝园”霸占郊野公园土地长达19年,期间元朗地政处巡视过25次,并发出12封警告信,但园内僭建物至今仍未取缔,大棠荔枝园仍照常营业,估计涉逾4,600平方公尺的官地。

梁福元4月18日回应事件,承认荔枝园内约两成土地属于政府,但指政府土地上的建筑早在96年已存在,包括洗手间及农庄等设施,是方便郊游人士,而荔枝山庄虽收取入场费,但只用作营运开支,强调自己没有违法,且曾多次向政府申请批地不果,称此为“官民合作”,若地政总署要其拆除郊野公园范围内的建筑,他会作出配合。他声称,部分通往大榄郊野公园的道路属于私家路;还称政府把私家地划为郊野公园。

审计署批评,地政总署将房屋及基建工作列作优先,土地管制和巡察官地属较低优次工作,未能掌握问题严重性,甚至有鼓励人“先占官地、被揭发才申请租约”的问题。立法会议员批评政府没有加强巡查。

地政总署回应查询指,日前曾派人到场视察,并指已获占用人承诺,于下周六(27日)前将违规搭建物拆除,并已再次提醒占用人,必须于下月18日前,停止占用官地,否则会作出检控。

据园方于2000年提交图则显示,公园占地1.2万多平方公尺,当中7,700多平方公尺属私人土地,另有4,600多平方公尺属官地,故山庄内三份一土地都属非法占用的官地,更在区内建造一些违例搭建,例如动物屋、绳网阵、凉亭、洗手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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