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湘地区的梅公,曾经作固安县令。有一天,一个内监(宦官)赠送他几只猪蹄,请求他为自己追回欠债。
梅公煮熟了猪蹄,办了丰盛的宴席,请来内监,一同饮酒。又把欠债人召来,当面斥责他:“为什么不还债…”对方诉说太贫穷,无力还债。梅公说:“你究竟有多苦?仔细的说来!”对方就一五一十的讲出自己的苦况。梅公听了,大喝道:“你欠贵人的债,敢用自家的贫穷来推辞吗?今天一定要还,赶快回去想办法!再迟疑的话,就要死在板杖之下!”欠债人哭着向外走去。
内监见状,露出了同情的样子。梅公马上又把欠债人喊回来,皱着眉头说:“我本来知道你很贫穷,现在也没有办法!只能要你快点卖了妻子儿女,拿钱来。但我身为百姓的父母官,怎么能忍心使你家骨肉马上分离?暂且宽限一天,让你回去与妻子、儿女告别,从此以后,你们就不能再见面了!”欠债人痛哭流涕,梅公也饮泣失声。这时,内监也哭了起来,不想再讨债,就当场撕毁了债券。
后来,梅公升官做到侍郎,名声显扬。
周氏按曰:梅公既没有屈从内监的嘱托,又不伤内监的情面,而是使其一片贪暴的心在不知不觉地转变过来。梅公的方法,是在要引发人们的恻隐之心啊!@*
(出自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