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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2日电)台湾内政部今天表示,“王昊条款”立法初衷是希望由检警与司法单位执行毒品案犯嫌家庭的查访筛检,而非将工作转嫁至社政单位。
立法院临时会7月三读修正通过称为“王昊条款”的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检警受理毒品案件时,要主动查访毒犯家中是否有12岁以下儿童,有异状需通知社会局。
不过,媒体报导,司法院、内政部为了由谁负责查访,至今还在“互踢皮球”。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指出,以现行各地方政府社会局处有限的社工人力,每年处理超过5万件的儿少保护及高风险家庭个案,已经很吃力,没有余力再协助司法检警单位执行毒犯家庭查访筛检工作。
内政部表示,司法院发函各法院要法官不必自己查访,把卷证资料通报社政主管机关的做法,因与法条规定及立法本意不符,内政部日前已邀相关单位研商。
内政部说,除请司法院更正措施或研议其他工作流程外,儿童局也将研拟各相关单位查访作业程序草案,请相关单位依实务经验与工作程序,就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犯嫌或被告在受通缉、羁押等各阶段,基于职责所能进行的查访工作提供具体修正意见,等各单位意见汇整后,最短时间再开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