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津贴案终审败诉 或赔偿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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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终审法院驳回国泰航空的上诉,裁定空中服务员的地勤津贴、免税品销售佣金等,都应视作薪金一部分。目前有约4, 500名国泰空中服务员入禀追讨相关津贴,估计涉及金额超过1亿元。另外,法院也裁定国泰航空须向参与工会活动被解雇的机师赔偿85万元加一个月薪金。

3名国泰航空机舱服务员关笑华、胡绮薇及何洁雯于2008年入禀法院,指3项津贴包括飞行津贴、地勤津贴及售卖免税品佣金应计入法定假期薪金,向国泰追讨28万元假期薪酬差额,案件经历劳资审裁处、高等法院及上诉庭,空姐最终获判胜诉。但国泰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26日再被驳回。

终审法院法官认为根据雇佣条例,雇员工作满3个月便可享有薪假期,而合约满一年也可享有薪年假,认为空中服务员的空中飞行津贴、地勤津贴及销售税品佣金都应该列入法定假期薪酬内。法官不同意国泰指佣金及津贴经常不同,也不认为要计算底薪及其它津贴会有困难。

其中一名追讨津贴差额的空中服务员关笑华,对裁决感到满意,她指目前已经有约4, 500名空中服务员入禀追讨,当中大部分是现职员工。劳方表示,案件追溯期有6年,也鼓励已经离职的前同事,入禀追讨赔偿,争取应有权利。

另外,国泰2001年解雇49名参与工潮的外籍机师,并公开批评他们行为不恰当。上诉庭早前裁定国泰违反雇佣条例,要向当中18名机师赔偿15万,国泰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26日同被驳回。同时,机师提出上诉,指国泰没有按纪律程序就解雇员工,要求额外赔偿多一个月薪酬,获法院接纳。同案其中17名机师又控告国泰诽谤,终院最终裁定,维持赔偿额为70万元。

国泰26日发表声明,表示尊重终审法院裁决,正与律师研究判词,并考虑落实法庭指令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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