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和商标之一

【法国法律问题解答】

文/匡正义

人气 19
标签: ,

【大纪元2013年01月02日讯】读者朋友,大纪元时报为您开辟这个《法国实用法律专家解析》栏目,内容涉及旅法华人、华侨和莘莘学子生活中的 各种问题,由资深律师给予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实际问题需要解答的读者朋友可以通过邮 件、电话与本报联系。邮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电话 +33(0)1 69 24 65 69。

问:我在创业时遇到以下问题:在创办企业后,发现公司的名称不巧和一家在我之前注册的公司相同,请问我们有何风险?

答:1,在注册公司名称或者商标之前,企业创办人应该查询工商会合工业产权局的相关档案,了解企业的法律名称(d□nomination sociale)、商业名称(nom commercial) 、招牌(enseigne)、和商标(marque)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这里企业名称用于企业的法人活动,例如“标致雪铁龙集团”(PSA Peugeot Citroën)等,企业以该名称出具发票、证明、申报税款、缴纳社会保险分摊金或进行司法程序等等。

企业的商业名称代表顾客对企业的认知,例如“麦当劳”、“全聚德烤鸭店”、“迪斯尼乐园”等等。以上企业和商业名称都要在企业营业许可证(KBIS)上注明。招牌是企业形象的视觉标志,悬挂在企业的经营地点,例如“巴黎拉法耶特商场”(Les Galeries Lafayette)、“上海锦江大酒店”。商标则是区别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有符号,例如:可口可乐、路易威登等。

工商注册后的企业名称和招牌受到法律保护。保护范围是其自身的顾客群,根据不同情况,一个企业的客户群可以分散在相关的城市、省份或者全国范围。

在法国注册的商标还可以根据企业的要求,将保护的范围扩展到欧盟或者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成员国(截止到2012年1月,马德里商标注册成员国成员达到85个国家和地区,范围涉及亚、欧、美、非、澳洲大陆)。商标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至20年,也可以依次向后延期。

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保护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受损害的企业如果不提出申诉,法庭将不会自动审理此类案件。

不过当发现他人使用其名称或商标给自己带来损害时,这时受损害有可能提出不正当竞争的申诉,前提条件是:
1, 该企业的名称或者商标注册在先
2, 行业或者产品相同或者相近
3, 客户群相同
4, 容易造成公众混淆

也就是说,对方企业有权在工商注册之后,根据以上条件禁止贵公司使用有争议的名称,提出损害赔偿。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对方不得禁止同名企业存在。

KBIS:是在法国营业、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文本,相当于一个企业的身份证。@

(责任编辑:德龙)

相关新闻
法国女首富之独女放弃法律手段与母和解
法国无须律师辩护的诉讼案件
法国无须律师辩护的诉讼案件(续)
《巴黎生活台》法律讲座 吸引法国华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