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剑锋】劳教制度改革的七点疑虑

【大纪元2013年01月09日讯】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对劳教制度进行改革,甚至传出在今年年底前最终取消劳教。对这个问题,我们谈点看法。

劳教制度,这些年一直在引发人们争议。如果真的一朝取消,固然令人欣喜,毕竟它有助于中国社会的法治化。但坐下来仔细分析,又使人不免疑虑重重有点高兴不起来。

第一点,是它体现的被动改革、被迫改革、被迫取消色彩(假使今年内取消的话)。劳教制度系从前苏联引进,从原先只针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逐渐使其范围不断扩大,最终异化为政府为了维稳打击异己的政治需要。明知道其不合法,却偏偏要拿来实行近60年之久。就像反腐败靠网上举报一样,主动反腐与被动被外部舆论推着反腐虽然都叫反腐,但差别不止千里万里。

第二点,为什么要取消?取消的原因何在?就是说,是鉴于这个制度完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抑或只是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这个认识很重要,因为它事关政府的诚意真心与否,又跟接下来可能的善后工作密切相关。

第三点,改革劳教制度,怎么改?是一刀切式的完全废除还是仍然保留,但加以重新定位,只在改变劳教决定程序(原先只公安一家说了算)、缩减劳教范围等上进行若干修补“完善”?

第四点,劳教制度自1955年反右派运动时开始实行以来,总共有多少人被劳教?怎么解决其中大量存在的冤假错案?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中国每年尚有数千乃至数万人被劳教(一则资料显示每年最少有5000人最多30万被劳教),正在执行的这些怎么办?

第五点,说一句杞人忧天的话:怎样安抚那些反对取消劳教的体制内的党政官员?他们有的会认为一旦废除劳教,必然影响维稳;有的还想以此搜刮发财(因为这类劳教场所每年都有大量“创收”任务,“产品”甚至出口),一旦劳教人员减少或劳教制度被取消,等于断了他们发财之路。对贪官,现在都主张“赦免”,以换取他们不再反对改革,减轻改革阻力,而政法委属下的劳教场所数量众多(大概几乎每个县市以上都设),“从业人员”巨大,想想看会对劳教改革有多大阻力?

第六点,谁来承担非法劳教的责任?要不要实行责任追究?换句话说,政府是否还延续以往的所谓“平反”、“国家赔偿”方式?

第七点,法轮功与劳教是什么关系?怎样解决数量众多简直数不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问题?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不能回避。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13年多,虽然迫害的方式多种多样,株连、转化、酷刑、关进看守所精神病院、判刑、活摘器官等等,但劳教是一个很主要的手段,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投进劳教所,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洗脑,甚至被活活打死打伤打残。仅从劳教的角度,如何面对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

中共的劳改劳教制度(所)是与前苏联的古拉格、纳粹的集中营并称的世界三大极端残忍的对人进行政治迫害的制度(场所),臭名昭著。劳教制度的改革固然是好事是进步,但若不去对此进行彻底的反思,不从根本上改变敌对人民镇压人民的本性,那所谓的改革只能是沦为被迫应付的无奈之举,即使取消了劳教,也必然有新的花样来填补制度留下的空缺,还会有新的枷锁继续套在中国人身上。

所以,察其言观其行,中国人千万不能高兴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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