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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府拟拆法轮功广告 被斥沦为中共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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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16日讯】近日,台湾各县市接获交通部观光局公文,要求清查法轮功于各地设置的广告看板。观光局的作法引发立委痛批,此举是在扼杀台湾民主,“实在可恶到极点!”该公文也引发地方基层的反弹,认为法轮功的广告只是反应意见,而且站在言论自由的立场上也不应打压,地方基层并指马政府已沦为中共的“政治打手”。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得知此事后,直指各景点广告很多,观光局仅点名拆法轮功广告看板的作法是对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一种“歧视”。

据《自由时报》报导,交通部观光局近日发出的“观业字第1020033442号函”公文显示,主旨叙明“有关民众反映法轮功社团于各著名观光景点设置看板,有碍台湾观光风评与观感”等文字,仅点名法轮功广告违规、并要求各县市受文单位协助加强稽查。

观光局解释,9月1日接获一名杜姓民众的电子邮件陈情,信中抨击违章广告破坏景观,并举法轮功广告为例,检举民众原意是希望各县市协助稽查所有违规广告物,包括各景点电线杆上的宗教标语与违规广告看板,投诉对象并非针对法轮功,而违规广告物之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县市政府,因此才发文各县市,仅是转述民众陈情内容并非观光局立场。

立委:撤除法轮功广告 扼杀台湾民主

观光局的说法引发多位立委的质疑,立委田秋堇表示,观光局莫名其妙,法轮功广告到底怎么碍着观光发展?岂能因为中共政府不喜欢法轮功,就不能出现在大陆观光客面前。她要求观光局必须交代清楚,这位杜姓检举民众到底何方神圣?是不是台湾国民?而什么叫妨碍观光发展?由谁来判定?

田秋堇强调,广告属于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范围,连到澳门都看到法轮功可以在公共场所摆摊,台湾竟然比中国澳门还不如,“实在可恶到极点!”

立委陈亭妃也表示,马政府应要搞清楚,法轮功广告不影响观光,相较于中共的封闭威权,反可让更多来台的中国大陆人士看到台湾民主多元发展的一面。会介意法轮功的只有北京政府,才可能透过各种管道施压马政府撤除广告,如果我们配合,就是在迎合中共政府,扼杀台湾民主。

这纸公文也引发许多县市基层里长反弹,质疑观光局是否已沦为中共的“政治打手”?

基层大骂 借机打压台湾的法轮功信徒

台中市南区福平里长张启龙指出,他一接到公文,直觉这根本是“垃圾”,因为法轮功在台湾是合法团体,政府不能加以打压,更不能因中共不满,而成为其“政治打手”,借口打压台湾的法轮功信徒。

台中市南区国光里长陈仁荣则表示,台湾违规广告多如牛毛,尤其高速公路两侧的大型广告不少是违法设立,政府只针对法轮功“下手”,是否有中共“政治”势力介入之嫌?或有意向中共“表态”?

台中市东区东门里长庄锦聪说,这份公文反映了马政府已沦为中共“附庸”。法轮功在世界各地抗议共产党,没听过哪个民主国家打压,这些广告只是表达意见,站在言论自由立场,政府不应打压,更不应以这种“烂招”来禁止。

张清溪:歧视宗教信仰自由

对于观光局点名要拆法轮功广告看板的作法,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表示,会在中国大陆游客主要造访的台湾景点上展示法轮功的广告看板,是因为中共封锁消息,中国大陆人并不知道真相,法轮功揭露中共残忍暴行,是要促使中共重视人权法治,这对中国大陆人是好的,也同时彰显台湾是自由民主的国家!何况联合国日内瓦人权委员会也公开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张清溪认为观光局的作法是对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一种“歧视”。他反问,观光区不是也常看到“上帝爱你”、“天国近了”、“阿弥陀佛”等标语,还有更多饭店、民宿、餐厅、游乐区的广告招牌,“只取缔法轮功就是歧视,哪里不好,我们可以改正,但不能剥夺、妨碍我们表达信仰的权利!”

责任编辑:林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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