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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食用油出包 重罚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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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8日电)卫生福利部说,问题油事件将对大统长基祭出首波新台币1100万元重罚,并建议法官依新修正的食管法重判业者3年。

大统长基食品厂公司遭人检举橄榄油不纯,检方深入追查后发现,包括橄榄油、葡萄籽油等多种油品都有使用廉价食用油混充的情形,而为让问题油品颜色接近真实,业者还使用铜叶绿素等进行调色。

卫生福利部发言人王哲超,第一波重罚由彰化县卫生局开出千万元的罚单。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的不纯橄榄油问题,违反食品药物管理法(食管法),厂商违反事项包括标示不实、添加不应添加物、搀伪及不当利得。

王哲超说,宣称100%橄榄油品却掺杂其他油品混充属标示不实,违反食管法第28条规定,最高得处20万元罚锾,共有36品项,累计可罚700多万元。

此外,王哲超说,铜叶绿素添加于油脂,系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产品没入销毁,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此部分有34项,每件10万元,可罚300多万元。

王哲超说,标示不实与违法添加的事实,彰化县卫生局将开出第一波的罚单,累计逾1000万元。

业者长期恶意掺杂其他油品混充,则违反同法第15条所称“搀伪或假冒”,依同法第49条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

王哲超说,搀伪已涉及刑责,需由检察官认定,地方卫生局会配合检调。在不当得利部分,将会协助地方卫生局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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