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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行馆违水保法 北市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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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2日电)刘政池涉窃占国土案,台北市工务局大地工程处今天表示,本案涉及违反水土保持法共4个部分,都已依法处罚、法办。

大地处指出,苗栗县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在阳明山兴建温泉别墅七七行馆,被控窃占阳明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其主管机关为阳管处及国产署;但涉违反水土保持法部分,台北市政府都依法处罚并移送法办。

大地处审查管理科长梁成兆表示,此案涉及违反水土保持法共4个部分,首先是七七行馆重建未依核定水保计划施工,民国94年10月依水保法裁罚新台币6万元。

其次,七七行馆擅自变更水土保设施不符原水保计划,今年11月依水保法裁罚6万元;以及七七行馆前方国有土地移除树木植被,造成表土裸露,93年5月及9月依水保法共裁罚60万元,并移送地检署侦办。

此外,七七行馆下方坡地藉抢灾之便开挖边坡辟路,94年10月依水保法裁罚26万元,目前此违规道路仍为植生覆盖且无法通行。

大地处指出,七七行馆重建工程的建照申请是由阳管处受理,于88年12月将水保计划转北市府前建设局审查,89年1月核定,其水保计划的水保设施为排水沟及滞洪沉砂池两项水保设施。

关于七七行馆前方国有地违建地下室案,大地处说明,北市府前建设局与阳管处、国产署等相关单位于93年4月进行会勘厘清,当时现场未见货柜,且事后各单位也无补充意见。

因此,才在93年5月就现场所见移除树木植被违规行为,依水保法处30万元罚锾,处理时效并无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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