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大统混油 高振利重判16年裁定收押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12月16日报导】(大纪元记者郭益昌台湾彰化报导)大统长基混油案16日法院宣判结果,负责人高振利因触犯〈食品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等罪责,被法院重判16年徒刑,并没收不法利得5千万元,而高振利本人在向线西派出所报到时,法院为了防止他逃亡,开出拘票要求警方预防性羁押,并在当天下午裁定收押。

彰化地院审理终结大统长基公司不法油品案,并采取速审速决态度,公司负责人高振利判刑16年,该公司责罚新台币5千万元,同案另两名被告温瑞彬和周昆明则被判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缓刑5年。

地院发言人余仕明庭长表示,大统长基公司董事长高振利,触犯〈食品卫生管理法〉中搀伪不实与〈刑法〉诈欺等罪责,部分依照一罪一罚原则,共计判处应执行16年有期徒刑。

当高振利16日中午依法向线西派出所报到时,彰化县警局刑警大队依地院指示前往支援,立即将高振利拘提到案,让高振利一脸错愕,随后被押往彰化地院接受审理,下午合议庭开庭审理后,以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高振利,但不禁见。

高振利被重判16年徒刑,还被收押,但是对于不法利得却没有处分,只开罚5千万,县府卫生局表示难以接受,不过因行政裁罚18.5亿已送交强制执行,求偿者权益并不会受影响。

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则表示,行政裁罚部分已经将大统长基公司资产进行假扣押,即使法院将公司或负责人资产解冻,也不会损及众多受害者的权益,还是会依法执行强制处分,并不会受到地院一审刑事判决的影响。◇

责任编辑:张妍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