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癫痫鉴定标准高 立委批制度杀人

2013-12-20 21:45 中港台时间|12-20 22:10 更新

【大纪元2013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目前台湾约有20万名癫痫患者,仅有4,854名癫痫患者具有身心障碍手册,卫福部11月4日实施的身心障碍者鉴定表规定,癫痫患者必须1年发作24次,才能申请身心障碍手册,但患者服药控制病情后,就可能失去身心障碍资格。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质疑目前鉴定制度漠视癫痫病人。

黄伟哲说,癫痫患者的工作与生活明显受病情影响,大多会吃药控制,但若此举使他们因达不到一年平均每月2次的发作纪录,而无法申请残障手册,也无法享有领控制药物的补助,隔年仍是同样的恶性循环,对经济弱势而言根本是“制度杀人”。

卫生福利部护理及健康照护司副司长蔡訚訚说,这次鉴定类别由旧制改为新制,黄伟哲提出的是旧制,新制是功能性鉴定,评估患者生活、自理、心理社会与注意力功能等。11月生效的身心障碍者鉴定表参考旧制,也加入新制精神;卫福部社家署科长宋冀宁则表示,药品取得与身障者资格并没有绝对关系,这部分仍有健保的补助,但门槛标准将由专家持续研议

台湾癫痫之友协会荣誉理事长施茂雄说,癫痫患者只要完整服药,可与一般人一样在社会上做出各种贡献;以前规定是平均1个月发作1次,这次修正标准提升为2次,希望相关单位重新考虑。◇

(责任编辑:明芳)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