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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暗管绕流排污 罚锾上限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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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3日电)环境保护署长沈世宏说支持立委提案,埋设暗管、恶意绕流等入水污母法,明确定义为恶意重大行为,提高罚锾上限至500万元。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上午邀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及其他政府单位,针对日月光污染事件、电镀厂排放废水案提专案报告。

日月光等大厂违法排放废水污泥,造成环境污染,显示水污法罚锾上限仅新台币60万元,难达吓阻不法之效。立委日前表示,提案修正水污染防治法,针对事业违法排放废水污泥将罚锾最高上限提高至3000万元。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今天质询,将提案把原规范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的偷埋暗管、绕流排放并未经许可稀释、处理设施应具备足够功能管理等规范,提升至水污法母法位阶,并明确定义为恶意重大行为,主张修正罚锾上限从50万元调高至500万元。

此外,业者若规避、妨碍及拒绝主管机关查察,也将罚锾上限从现行3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针对上述立委提案提高水污法相关罚锾上限,沈世宏答询表示支持赞同。

除了提高违法排放废水的罚锾上限之外,环保署也将针对恶意偷排废水者,增订刑罚规定,加强公共危险预防法令规范。相关修法内容,盼在立法院本会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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