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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气球传意外 台纳入民航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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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北报导)因埃及传出热气球起火意外,伤亡惨重,引发国际关注,27日交通部上午审查民航法相关修正法规,将热气球比照航空器管理。民航局表示,民航法修正条文通过后,未来将依法行政,未获核准就载客的热气球业者与操作人员均可开罚,若没有适航认证还会遭起诉。

因各县市政府近期办理各项热气球活动,促进各县市的观光产值,期望热气球活动能朝向正向发展,民航局强调,任何航空器只要离开地面,就有危险因素存在,尤其是空中起火,必须用最严谨的态度处理,过去若发现热气球违规飞航,会发函地方县市政府要求加强劝导。

交通部及民航局为健全热气球活动发展,强化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将纳入民航管理机制,并于27日交通部法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续法制作业程序,将于3 月中旬发布实施,俾确保热气球活动之安全。未来如果未获核准就载客,将处罚60万元到300万元,操作人员则罚6万元到30万元。

根据民航局规定,热气球有风险,依航空器管理办法,需提出适航认证申请,操作人员也要经过检定,民航局指出,目前热气球管理分“自由”和“系留”两 种飞航方式,“系留”方式高度不可超过60公尺,且不得飞航,需以专案申请。而台东县政府所使用的两颗国籍热气球,属于“公务航空器”,除了需要先申请, 也只能在核定的空域内飞航。◇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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