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友 加州房地产律师

产权共有改康斗 有利租客房东

【大纪元2013年03月26日讯】最近报纸上传出一个关于旧金山一群民众于1月28日在市府门外举行示威活动的消息,示威的参加者,主要是居住于旧金山市内,受租管条例保护的租客。当天也正是市府斟酌应不应通过一项去年6月分所提出的关于允许屋主透过捷径把“多单位分契”(Tenancy In Common 或简称TIC)的产权改成大楼公寓(康斗、Condo)的法案。

租客们认为此项提案,将会造成大量的租客面临驱逐,致使这类族群迁离旧金山,严重改变居民组合,导致该市逐渐变成一个“有钱人的城市”。到底会不会出现这个现象?且看以下分析:

“多单位分契”困扰屋主

TIC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拥有一个房产的产权。居住于旧金山市区里的华人,对于TIC的概念并不陌生。房地产高峰时期,即2005至2007年这段时间,随着房价的迅速成长,越来越多居民也因此逐渐缺乏经济能力单独购买房子,只好将就一点,用TIC的方式购买部分产权,先进场了再说,至少可自称是一位房产拥有者,还可以指望将来房子有增值的空间。故以TIC的形式与陌生人共同拥有房子,已慢慢的在旧金山市中形成了一种风气。

但是,TIC屋主申请贷款不容易。一般而言,绝大多数主流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给TIC屋主。它们尽管愿意,也不允许分别贷款,屋主必须共同申请一项而不是多项贷款。湾区只有几家小银行愿意分别贷款给TIC屋主,但是利率比传统房贷高近一倍,贷期短暂如五年,很像商业房贷。房险的保费也比康斗相对高。这对中等收入的TIC屋主来说,是一个相当重的经济负担。

申请改康斗 有转机

由于康斗屋主申请得到传统房贷,审核方面也不受其他TIC屋主所拖累,而且又可以购买保费较低的房险,所以申请TIC改成康斗是必然的现象,故申请人数多。而市政府在确保廉价住房的供应不受太大的冲击的情况下,每年只限200个单位的TIC改换成康斗。既然数量有所限制,政府采用了抽签的方式来决定申请的优先权。这种决定方式已实行多年,而且等候时间越来越长,如8至10年左右之久。
新提案给予TIC屋主一个选择权,用快速途径免抽签,直接取得TIC改康斗的权力,但需缴一笔申请费,其数额按过去参加抽签且失败次数来定,如过去从未参与过抽签的TIC屋主须缴20,000元,失败次数越多则折扣越多,2次失败者可获20%折扣,3次失败者可获40%,4次失败者可获60%,5次以上失败者可获80%。
也就是说,不经抽签将TIC改成康斗的最低申请费是4,000元。显然失败多次的人数比从未失败的人数多,所以实际上所需缴的费用并非天价,相信绝大多数TIC屋主都承担得起。这么一来,每年TIC改康斗的数量就不止200单位了。

保护租客 有条例

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个提案一旦被通过,越来越多的TIC将会很迅速地被改成康斗,但是这也不一定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租客将马上面临迫迁。

其实,该提案也备置保护租客权益的条例,如不经抽签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2至4单位TIC楼宇的申请者,其中至少有同1位成员,在过去三年内已连续不断居住在楼宇里,而5至6单位楼宇,则要求至少3位;(2)申请楼宇也从未有不良迫迁租客的记录。

此外,申请者还必须给予现成租客购买他现居住的单位的优先权,但是任由房东定价,不需按市价来定。若房客拒绝,他也仍然享有终身租约,除了不交租或其他违约行为以外,不受任何无由迫迁,也就是说,房东不能够藉把房子收回来自用为理由迫迁房客,这也是房东要将TIC改成康斗需考量的取舍之一。

为了鼓励房东保留房客,该法案也备有一些优惠,如房东可从每一位获得终身租约的房客中,向政府取得已付之2万元申请费中的10%的退费。换言之,对一位从未参与抽签的申请者来说,假如所申请的楼宇内有租客居住于中,由于这个优惠的存在,他也未必要花2万元的申请费。

屋主申办事前要准备

从程序上来说,除了可免抽签及以上所提到的权益取舍外,快速与平常的TIC改康斗的步骤与花费,并没有任何区别的存在。一般而言,所需完成的步骤包括填写及递交申请表、安排建管部来作检讨、准备测量及隔间图纸、拟订康斗管制文件等。一般律师费按楼宇大小及单位数额定价,收费5,000至15,000元不止,律师可以全权包办所有以上申请步骤,即使运用快速方式,时间也至少要一年半载。当然,屋主须要自付其他费用。

除此之外,若楼宇有房贷抵押,银行若刁难,拒绝让申请过关,屋主依然未能如愿以偿。所以,屋主在未提出申请前,不妨预先与银行磋商,沟通并取得许可后才进行为妙,以免到时候扑空,浪费金钱与时间。

若屋主愿意事先作好准备,雇用熟知营建法规的专业人士,在还没接受建管部门作房检阶段前,预先将不合规加建予以纠正,这么做可以让房检顺利过关,避免不必要的拖延。

虽然不是十全十美的方案,“TIC快速改康斗”提案可以让TIC屋主获得一个舒缓。以上分析显示,该法案不致于过分腐蚀租管条例解决可负担住房的供应问题。反而,这项法案从某些层面来看,有益于全旧金山市,如(1)市府财库可取得补助、(2)租客可获得终身租约、(3)屋主可以摆脱房贷苦恼,可称是具有“三赢”之功效的法案。

(陈建友律师中文部落格www.kennytanlaw.com/blog/,800-499-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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