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争居港权败诉 人大释法落空 法治暂免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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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香港报道)香港终审法院昨日对备受关注的外佣居港权案颁下终极判决,裁定在香港的外籍家佣不能取得居港权,也同时拒绝香港政府有关提请中共全国人大释法的要求。法律界和泛民主派政党纷纷表示欢迎毋须释法的决定,使香港法治暂免再遭重创,他们促请港府不要自行提请人大释法。

然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面对传媒一再询问港府是否会自行提请人大释法时,却回避表态。

外佣不符“通常居住”的条件

历时两年的外佣居港权案,由于涉及香港司法独立及“双非儿童”等重大问题而备受各界关注。昨晨10点终审法院颁布判词,吸引大批传媒到场采访。终审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驳回外佣的上诉,裁定香港的外佣不符合基本法中“通常居住”的条件,即使在香港住满7年也不能拥有居港权。判词指出,外佣留港性质极具限制性,他们要与特定雇主签约,纯粹受雇为家庭佣工,并一定要居于特定雇主的居所,合约一完必须返回原居地,亦不可将家人带到香港居住。而且,他们从一开始已获告知,入境的目的并非为在香港定居。

终审法院同时拒绝律政司有关提请中共人大常委会释法的要求。对于是否要提请全国人大澄清1999年释法档,包括96年特区筹委会的意见文件,判词指出,根据基本法第158条,本案符合条文中“中央和特区关系”;但在考虑是否有“需要”时,就认为没有此“需要”,因为终院毋须参照全国人大1999年的释法档,已经可以就外佣案作出结论,因此决定毋须释法。

菲佣工会:伤感的一天

代表外佣提出诉讼的律师帝理迈(Mark Daly)对裁决表示失望,但对终院不提请北京释法感到高兴。代表菲律宾籍家佣的工会菲律宾人联合会秘书长埃曼则说这是“伤感的一天”,将影响到三十多万在香港工作的外佣,无法享有与其他在香港工作满7年等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同样的居港权。他批评香港社会排斥外籍家佣。

亚洲家务工工会联合理事思敏也哭着说:“这是不公平的,我们也做同样的工作,我们也做同样的事情,我们不同只是因为我们只是外籍佣人。”

一直支持外佣争取权利的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干事孔令瑜认为,终院判决将香港政府对外佣不合理的对待“合理化”,并质疑为何外佣要和雇主同住,指这对外佣的劳工权利没有保障,包括令他们缺乏休息时间,以及很难处理劳资纠纷等。但孔令瑜欢迎终院拒绝港府寻求人大释法的决定,她说:“今天香港政府再提请人大释法,其实是不尊重法治的精神,我们对于今天法院没有提请人大释法的决定,感到欣慰。”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罗军典则表示,欢迎终院的裁决,未来不用再担心外佣居港权问题。

泛民:港府勿自行寻求释法

对于终审法院拒绝提请中共人大常委会释法,香港法律界及泛民主派政党纷纷表示支持。公民党强调,香港政府“要求终审法院就案件提请全国人大释法绝无需要及法律基础,终审法院正是基于这两个原因驳回律政司要求”。

公民党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还说,政府应尊重终审法院裁决,不要寻求人大释法。“我们希望律政司不要再想一些旁门左道的方式,损害香港的法治。我觉得今天的裁决释法到此为止,希望没有一个另生枝节的申请。”

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分别发表声明,促请政府不要因为外佣案的判决,自行和主动寻求人大释法,以解决“双非儿童”的问题。

法律学者及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都认为,政府可以继续透过行政措施解决“双非”问题,希望释法事件可划上句号。

律政司长袁国强表示,欢迎终院裁定政府在外佣居港权一案中胜诉,港府会根据裁决作出居港权决定,并会研究在本地法律制度下处理双非问题。但对于传媒一再提问港府是否会自行提请中共人大释法,袁却没有正面答复。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会根据裁决,审核目前提出的约一千宗外佣居留权的申请。

据港府2011年统计,香港有11.7万名外籍佣工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或以上。

香港现行的入境条例不允许居港满7年的外籍佣工申请居留权。就外佣居港权一案,高等法院2011年9月裁定,现行入境条例对外籍家庭佣工不能取得居留权的限制违反了基本法。港府其后提出上诉,高院上诉法庭去年3月裁定港府胜诉。原诉人继而上诉至终审法院,港府于是要求终院向人大提出释法。终院今年2月底开庭审讯4天,昨日颁下终极判决。

港府的举动引发有关香港司法独立的激烈争论,被批评是中共插手香港事务和破坏香港法治的又一例证。◇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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