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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商 劳资会议办法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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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6日电)劳委会近期预告“劳资会议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大幅修正调整工时或人力调整、员工分红入股等内容可要求于劳资会议讨论。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于2月23日预告“劳资会议实施办法修正草案”,该办法全文共25条,这次修正18个条文,大幅翻修。

劳委会指出,修正内容包含调整工时或人力调整、员工分红入股,可要求劳资会议讨论;资方应给劳方代表公假参与劳资会议,借此强化劳资会议功能。

近年来事业单位常以景气循环为由实施无薪休假,劳委会这次修正“劳资会议实施办法修正草案”,进而要求事业单位应于劳资会议报告员工人数、员工异动情形、离职率等,也要提报事业单位生产计划、业务及市场状况等。此外,有关加班、女性夜间工作等调整事项,也须于劳资会议中互相讨论对话。

劳委会表示,相关办法修正草案预告后,将参考各界意见完成修正草案,会衔经济部后,规划于5月1日劳动节当天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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