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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检陈玉珍涉贪 遭求处最严厉刑

陈玉珍收贿近7年 总金额高达2325万元 为历来司法官涉贪之最 特侦组认已破坏司法公信力 建请法院从重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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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前检察官陈玉珍包庇赌博案侦结,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依贪污、行贿、洗钱等罪,于8日妇女节向法院提出公诉,建请法院从重量处最严厉之刑、褫夺公权终身,希望能有效惩罚并矫正其行为。另检举人(电玩业者)施永华及洗钱共犯郭学廉也一并送处。

陈玉珍贪渎收贿长达近7年,横跨一、二审,收贿81次,总金额高达2,325万元,为历年来司法官贪渎案件最高金额。特侦组表示,她不仅严重伤害检察机关声誉,已破坏整体司法的公信力,案情特殊重大。

特侦组指出,施永华在民国88年9月间成立电玩店,并向陈玉珍请求给予包庇援助,承诺愿按月给付贿赂,双方达成期约。施从88年12月起,每月给付现金贿款25万元,陈玉珍则以不予告发,并依“后案并前案”的分案规定,手中至少保留1件施永华的人头“陈俊雄”的赌博案件,得以独揽取得施男后续19件赌博案。

施永华在开设第二家电玩店后,也按月支付10万元贿款给陈玉珍,陈玉珍前后包庇赌博6年8个月,直到施永华结束电玩事业才停止支付贿款。检方表示,施永华会在新北巿板桥区、台北巿汀洲路或重庆南路等处与陈玉珍碰头,陈玉珍“车上交款、拿钱就闪”。

特侦组说,陈玉珍后来调升高检署检察官,竟藉由上级督导身份,对板检侦办电玩案的检察官进行关说、施压,导致施永华坚信陈玉珍升职后更有能力包庇。

特侦组表示,施永华在85年间透过台北县(现改制为新北巿)芦洲警分局毛姓分局长介绍认识陈玉珍,施、陈双方家庭经进一步来往后,双方家庭关系大有进展。

陈玉珍掌控分案权 隐瞒近6年8个月

陈玉珍利用控流分案瞒天过海,案件在其掌控下被掩盖近7年,直到新北市一名妇人因老公长期沉溺于赌博电玩,向新北地检署指控遗弃罪,才让办检查官误打误撞,有机会接触到“赌博电玩案件”,锲而不舍才发现陈玉珍的恶行。◇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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