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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奇谭? 女教师怀孕须先向校方申请

陈俊村
2013-04-3013:59 中港台时间|05-0404: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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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俊村编译报导)江苏省高邮市一所学校最近开始实施一项新规定,要求女性教师在怀孕之前须先向校方申请核准,否则将失去升迁的机会。此规定一出,引发教师间一阵哗然。

据《国际财经日报》(IBTimes)报导,这所有2千名学生的学校声称,为了不影响学校教学,想怀孕生子的女教师须事先以书面向校方主管申请,违反规定者,将被停止升迁和奖金发放3年。

这项严苛的规定称,为了确保学校正常运作,每个学期、每个学科只有一名教师能怀孕。已婚教师应依据校方管理阶层指示,排定其怀孕计划。

规定说:“计划怀孕的教师应该在一个学期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只有在获得校长的同意之后才能怀孕。”

为了证明这项规定是正当的,该校提及中国的性别失衡问题,在性别失衡的情况下,女性教师通常比较多,特别是在幼儿园。

该校校长表示,在校内160名教师中,有超过30名是到了育儿年龄的女教师。“本校上周才出台这项规定,这是迫不得已的决定。如果有太多教师请产假,我们班级的教师人力将不足。”

尽管这种规定在大陆并非第一次听说,但这起事件在社交媒体公开后还是引起热议。

一名教师代表说,家长担心怀孕或哺乳的教师会影响其孩子们的学习。该校大多数教师在哺乳时间停止教学,希望家长能多体谅和了解教师的难处。

另有民众发表评论说:“校长有这种权利吗?我忍不住大笑。”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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