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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淀粉窜流 台卫署锁定8食品 从卖场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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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毒淀粉窜流全台,许多贩售粉圆、肉圆等淀粉制品的餐饮店也相继沦陷,卫生署除了持续追查之外,6月1日起只要有贩售粉圆、黑轮及肉圆等8种食品的量贩店、小吃店业者,必须张贴淀粉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或“切结书”,凡是无法提出证明而又被验出毒淀粉的店家,将面临6万~600万元的重罚。

6/1起 8食品须出示安全证明

毒淀粉重创“MIT台湾制造”名声,染毒食品项目查不完,卫生署为设定6月1日为“D-Day”,3天内要全面清查所有原料淀粉厂、贩卖业者。粄条、肉圆、黑轮、粉圆、芋圆、地瓜圆、豆花、粉粿等8项淀粉食品的业者,6月1日起都要出具安全证明。

违规业者 最高罚600万

“安全证明”该由哪个单位核发及详细内容为何?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表示,业者必须张贴供应厂商的检验报告或切结书,证明使用安全淀粉。

潘志宽强调,卫生机关会持续追查顺丁烯二酸酐化制淀粉源头,清扫漏网之鱼。6月1日起,下游业者未出具安全证明,现场改善仍不合格者,一律要求产品下架,并检验产品,直到证实安全才能重新贩售。如未附证明且检验不合格者,卫生机关将可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开罚新台币6万~600万元。

扫毒 首波稽查大卖场、超商

潘志宽说,6月1日起,各地方卫生局将针对第一波的大卖场、量贩店、超商、小吃店等,进行全面稽查,只要贩卖业者提不出上游提供的切结书或检验安全证明,无法保证没有用到含顺丁烯二酸的酐化制淀粉,若经现场改善仍不合格者,一律要求产品下架,并检验产品,直到证实安全才能重新贩售。◇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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