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13日起扩大取缔酒驾 超标关2个月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3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郭益昌台湾台北、彰化报导)台大医师曾御慈日前遭酒驾人士撞死,哀痛记忆犹存,警政署表示,13日起将扩大取缔酒驾,只要酒精浓度达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至少判处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处罚从严。交通部表示,台湾酒驾零容忍时代来临,是世界最高标准。

警政署从13日开始在全台扩大取缔酒驾,驾驶人吐气酒精浓度只要每公升超过0.15毫克就开罚1万5千元~2万2,500元罚锾,超过0.25毫克处罚20万元以下罚锾,并处2年以下徒刑。

警政署表示,根据新修正〈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民众若有酒驾和毒驾行为,至少判处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从严处罚;若酒驾或毒驾致人于死或重伤,处罚刑度分别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每个月至少2次勤务,警政署也要求各辖区加强取缔,并针对容易发生酒驾或酒后肇事地区、路段与时段,弹性规划酒测勤务,以及针对毒品驾驶加强取缔。

体重60公斤的成人,喝完3瓶300克重的小瓶罐装啤酒,就会超标遭罚;另外酒后骑自行车,处罚门槛同步调降至0.15毫克,超标将以“危险驾车”处罚300元~600元的罚锾。

彰化县警局执行酒驾临检勤务。(摄影:郭益昌 /大纪元)

彰县同步严格取缔

对于新修正的酒测值标准,彰化县警察局表示,将并配合警政署在辖内重要路段编排勤务,严格取缔酒后驾车,确保社会大众行的安全。◇

(责任编辑:尚琳)

酒驾新制处法规定
取缔标准 每公升0.15毫克
法办标准 每公升0.25毫克
超标处罚 最多2年刑责、20万元以下罚金
致伤处罚 最高7年刑责
致死处罚 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责
资料来源:警政署

记者蓝悦真/制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