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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遭取缔咆哮员警 警政署:展现公权力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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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五日电)经常有艺人酒后驾车遭临检取缔后,拒绝酒测或藉酒装疯对员警咆哮,除干扰公权力执行,新闻曝光后甚至误导民众,以为拒绝稽查、酒测即可避免移送法办。因此新任内政部长李逸洋上任第一天立即指示警政署应该向民众做正确的宣导与教育。

对于内政部长的指示,警政署表示,为让执勤员警对于酒后驾车拒绝配合稽查、酒测的驾驶,实施强制作为的法令依据,订颁有“警察人员对酒后驾车当事人实施强制作为应注意事项”。

依规定员警临检驾驶酒后驾车,应先告知实施酒精浓度测试检定程序,只要经过指导、劝导及警告等完整程序后,若驾驶仍拒绝接受酒测,执勤员警将径行认定为拒绝接受酒测,举发处新台币六万元、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及吊销驾照(三年内不得再考领)等处置。

至于部分民众受到错误资讯影响,以为酒后驾车只要拒绝稽查、酒测,即可避免移送法办的侥幸心态,警政署表示,只要搜证完整有“不能安全驾驶”的具体事实(如呕吐、意识不清等),对酒后驾车拒绝稽查、酒测者,仍将依刑法第185条之3规定移送法办,并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报请检察官许可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抽血检验。

如果驾驶或同行其他人对执勤员警有藉酒装疯、大声咆哮等不当行径,经警告或即时制止仍不停止者,将视其强暴胁迫或侮辱程度的轻重,分别依据社会秩序维护法、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规定,当场予以逮捕,移送法办。
警政署强调,未来除持续加强取缔酒后驾车执法强度外,也要求各警察机关及执勤员警,对于拒绝配合稽查、酒测的驾驶人,落实强制作为以维执法威信,并增进民众对警察执法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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