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花莲法警长酒驾案 移公惩会惩戒

人气: 1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3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詹亦菱台湾花莲报导)现年57岁的花莲高分院法警长黄冠文,14日晚间酒后骑车被警方拦检,因酒测值达0.47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检察官讯后无保释回,并未动用强制处分权声请羁押或谕令交保,结果引发社会观感不佳的批评;花莲高分院于19日上午召开考绩会,讨论黄冠文酒驾惩处案,决定移送公惩会惩戒,并建议予以停职处分。

花莲地检署表示,黄冠文是6月14日晚上11时,经过花莲市中美路、民族路口时,被警察局交通队员警拦检查获,发觉他有喝酒而进行酒测,结果高达0.47毫克,超过标准值(0.25毫克)需移送法办,庭讯中黄冠文表示相当后悔,在检察官面前落泪请求原谅,自认身为司法人员,做了最坏示范,希望能有机会改过,因此当庭被饬回。

高分院人员指出,黄冠文在花莲高分院服务二十余年,从法警干起当法警长也有十余年,平日喜欢与同事、朋友小酌,酒量与酒品算不错,也没出过事,但全国都关注酒驾时,他却因酒驾被法办,实在太不明智。

花莲高分院书记官长彭振文表示,高分院于6月18日下午3时,才获知黄冠文涉嫌酒驾被移送情事,彭振文指出,花莲高分院虽然建议停职处分,但最后处分仍须由公惩会审酌,对于黄冠文酒驾事件深表歉意,院方将加强宣导严禁员工酒驾。

(责任编辑:陈玟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