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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王凯杰与林克颖案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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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8日电)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土耳其男子王凯杰有滞台诱因,与英商林克颖潜逃例子无必然关联性,今晚驳回检方抗告,维持王凯杰交保。

高院指出,王凯杰是在台湾学习中文的外国人,现为大学3年级学生,在台并无其他亲人,朋友也十分有限,财力则靠亲人资助。他于原审讯问时供称,现在回土耳其会被强迫服兵役,可见他有滞留台湾完成学业的诱因。

虽然检察官以犯下过失致死罪却弃保潜逃的林克颖为例,认定王凯杰也有比照潜逃可能,但高院指出,林克颖来台是经商,有相当资力;王凯杰来台目的则在求学,二者无必然关联性。

此外,高院指出,依现有事证,就控诉遭性侵的被害人部分,王男固有犯罪嫌疑,但其余部分,还有赖进一步指证。扣案的电脑资料中或许有相关影像,但欠缺相关被害人指证;找寻相关被害人出面,应由侦查机关担负策动被害人出面指证之责,而非刑事被告的义务。

全案缘于王凯杰遭女大学生指控约会时企图性侵,北检18日搜索发现王男电脑及手机中有29段性爱影片,疑似偷拍;检方19日声请羁押,但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币2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20日裁定发回更裁。

北院21日重开羁押庭后又裁定收押,但王男不服提起抗告,高院昨天再裁定发回更裁。

台北地院今天再度重开羁押庭,裁定王凯杰以20万元交保,另附条件为限制出境、住居以及每周二及四晚间8时向辖区警方报到,且不得与本案被害人及证人有所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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