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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拆迁户声请停止执行 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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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苗栗县政府拟强制拆除大埔4户拆迁户,4拆迁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强制拆迁,要求在法院尚未厘清征收案是否合法前,停止拆除房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2日裁定,驳回拆迁户声请。

4住户委任律师詹顺贵指出,4住户未影响公共工程进度,没有拆除急迫性,不该牺牲他们,成就县府炒地皮;且在尚未厘清征收案是否合法前,应避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也希望法官尽速做出决定。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苗栗县政府开发“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周边地区”,征收竹南镇大埔段土地,要求征收范围内的4户自行迁移,4户声请停止执行。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表示,依行政诉讼法规定,声请停止原处分执行,必须具有“将发生难于回复之损害”及“急迫情形”的要件。该法院提到,苗栗县政府对地上物所有权人已发放补偿费或土地征收补偿费,已存入保管专户内,并非将发生难以回复的损害。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定4户对房地主观的依恋及感情,并非法律认定的“难以回复之损害”,与停止执行要件不合,裁定驳回。

苗栗县长刘政鸿表示,停止执行强制拆迁之声请,已经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但基于降低社会成本支出,减少不必要冲突发生,仍恳请这四户能立即配合自动拆迁,拆迁过程如有需要协助,苗县府定将全力支援。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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