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菲佣案押后10月宣判

检方求刑5至6年监禁 辩方要求在家服刑 加拿大46宗贩运人口案量刑从1天至9年

【大纪元2013年08月22日讯】 (大纪元记者陈怡然温哥华报导)卑诗最高法院在6月经陪审团裁定,50岁的被告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非法贩运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提供不实申请资料合共3项控罪全部成立,他在星期三出庭判刑聆讯。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处被告5至6年监禁,辩方律师要求处以在家中软禁,法官决定押后至10月15日宣判。
  
同案中另一被告,柯耀昆的妻子禤蔼玲(Oi Ling Nicole Huen)被控的非法贩运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2项罪名早前已裁定不成立,她和原告菲律宾女佣萨米恩托(Leticia Sarmiento)都出席旁听。
  
40岁的菲佣萨米恩托早前在庭上作供时称,她2007年开始在香港为柯耀昆夫妇工作,负责照顾3个孩子。2008年9月,她被带到加拿大后,每天要工作16小时,每周7天,没有休息日及假期,还被限制活动,护照被扣押。直到2010年6月,萨米恩托在与禤蔼玲发生争执后报警,事件才被揭发。

检察官:菲佣说她无法相信任何人

在检察官拉普雷利(Peter LaPrairie)星期三于法庭上宣读的受害人陈述中,菲佣萨米恩托说:“我是一个好母亲、好女儿,我不做坏事,我助人为乐,我想要好的生活,但现在已经失去了可信任的人,我怀疑人们说的一切,我不再相信任何人,我害怕得到帮助。我从2007年去香港谋生,就未能再见到留在菲律宾的孩子,我小女儿都不能在照片中认出我。2010年我不再寄钱回家,孩子们也辍学了。媒体的关注令我尴尬,我很难再找到别的工作,我感到被评判。”
  
检察官在向法官陈述论据时表示,柯耀昆在为菲佣申请旅游签证时,向对方表示会安排她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亦可协助她的子女到本国定居,这个讲法已构成失实陈述。另外,菲佣超时工作,柯耀昆却支付低于标准工资的每月500元,这是犯罪和贪婪欲的犯罪。检察官要求法官加以判决,以杜绝非法贩运人口案再次发生。
  
检察官还引用了大量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关于非法贩运人口和非法雇用外国公民的案例,量刑在4至11年之间。据皇家骑警贩运人口国家协调中心警官辛格(Nilu Singh)透露,加拿大共有46宗被定罪的非法贩运人口案,涉案69人,量刑从1天至9年。

辩方质疑菲佣说谎

不过,主审法官提醒检察官,无论案中菲佣在柯耀昆居所的工作时间长短,法庭都不会作为量刑点,因为雇主为她提供了单独的房间,没有证据证明菲佣的超时工作陈述属实。法官还引用一些菲佣的银行记录对每月500元薪水提出质疑,包括850元和1400元的记录,检察官回应是菲佣数月累积后存入银行。
  
虽然检察官称被告不允许菲佣离开住所或给菲律宾打电话,但现场有一位自称同被告不认识人士,在向被告家人了解后取得照片显示,被告给菲佣过生日,形同一家人。而辩方律师普奥沃罗斯(Nicholas Preovolos)向法庭递交的电话记录中显示了有大量打往菲律宾的电话,辩方认为,菲佣为获得加拿大身份而向法庭说谎。
  
辩方律师表示,当事人并无犯错,所以不会有悔改之意。他在法庭上强调,菲佣萨米恩托有严重的信誉问题。并指出,无论她的护照是否被扣押,或她是否被关在家中,她证词中有关工作时间和打电话的陈述,都值得怀疑。他说,“在我看来,似乎她刻意歪曲证据,或者直接做伪证。”
  
辩方律师承认当事人有可能在加拿大以香港水准来支付薪水,但强调其中的利润非常有限。
  
根据法例,贩运人口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以及罚款100万。◇

责任编辑: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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