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撤廉署取刘梦熊录音申请

商台:捍卫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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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香港报道)香港廉政公署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香港商业电台和《阳光时务周刊》提供有关于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的访问资料,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法庭撤销廉署向商台索取资料的申请,至于《阳光时务》的申请,就押后到下月7日再处理。商台强调,会一直捍卫新闻自由。

高院法官区庆祥在庭上要求廉署解释,为何已公开的访问内容及录音不足够,需要商台及《阳光时务》交出新闻材料。代表廉署的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强调,尊重新闻自由,但作为刑事检控证据,需证明报道准确反映受访者的说话。

商台代表律师指,日前已交出誓章,指播出的内容已是所有访问内容。廉署最终同意取消申请,法官亦宣布撤销廉署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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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廉署的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在聆讯中解释,索取有关的新闻材料是要确认报道的真实性,在案件审讯时呈交作证据。(宋祥龙/大纪元)

《阳光时务周刊》的代表律师称,不知道廉署索取有关材料的目的和用途,批评廉署的做法是挑战新闻自由,传媒没有责任为廉署的刑事调查提供资料。高院法官亦质疑,到现时为止,无人说过《阳光时务》的报道资料有错,不明白廉署为什么要求新闻机构提供有关采访资料。

薛伟成回应称,廉署向法庭申请交出令的文件内容高度敏感,不希望向公众全面披露;但同意把部分内容抽起,再交给《阳光时务》一方。

《阳光时务》周刊的代表律师称,不知道廉署索取有关材料的目的和用途,廉署的做法是挑战新闻自由,传媒没有责任为廉署的刑事调查提供资料。

《阳光时务》一方表示,收到律政司的文件后,要最少14日时间研究。法官于是把案件押后至下月7日再聆讯。

至于刘梦熊本身,就涉嫌在任职东方明珠副主席期间,投资海外石油的交易中贪污,及后更电邮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要求停止调查案件,因而被控防碍司法公正。

早前公开揭露梁振英以卑劣手法坐上特首之位的前头号“梁粉”刘梦熊,疑遭梁振英公器私用报复。廉政公署上月7日透过律政司代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命令,要求商业电台及《阳光时务周刊》要求提交今年1月有关刘梦熊事件的采访内容,事件震惊香港各界。香港记者协会早前发表声明,担心一旦法庭颁令,会影响新闻自由,以至没有人敢向传媒“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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