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虐待院生案 台苗县府官员遭弹劾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1日电)苗栗县私立亲民启能教养院涉虐待院生案,监察院今天以未善尽监督之责,通过弹劾苗栗县政府劳动及社会资源处长陈锦俊。

监察委员沈美真、黄武次等人下午举行记者会表示,陈锦俊未善尽监督之责,漠视教养院人力配置不足、院长非专任及缺乏专业知能等缺失,未积极督导、裁罚及改善,导致教养院于民国102年10月6日爆发院长虐待院生情事,且事发后未落实督导保护案件调查及处理。

此外,监委说,陈锦俊是安置林姓个案监护权人,未善尽监护职责,肇致个案发生遭虐情事。

弹劾案文指出,陈锦俊对苗栗县政府辅导、管理的亲民教养院,多次接受评鉴成绩不佳,核列丙等、丁等达5年,经多次辅导未见成效,不见陈锦俊监督县府依规定命其限期改善及裁罚,促教养院积极改善。

监委认为,陈锦俊无视限期改善期间6个月规定,擅自改为1年,且毫无所悉教养院限期改善期间仍继续新收个案,而教养院两度拒绝配合复评也没处置,长期督导不力,未督导所属依规定按季查核,也没按时将查核情形陈报卫生福利部,有未善尽督导的严重缺失。

监委认为,陈锦俊未督导县府社工人员依规定进行个案调查处理,事发后也没对教养院长不当行为予以究责,有重大违失。

监委认为,陈锦俊行为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依法提案、通过弹劾,移请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依法惩戒。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