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高官涉贪案主控官:多名被告供词难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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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浦慧恩综合报导)被称为世纪贪污案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地高层涉贪案,主控官11月13日完成结案陈词。主控官总结时指出,许仕仁作为公职人员,并非接受新地巨额款项作顾问费那么简单,而是接受“甜头”,已经构成行为失当。又指,许仕仁及郭氏兄弟等多名被告的供词,难以令人信服,令人感到他们在说谎。

主控官第五天结案陈词,指虽然没有证据显示,新地联席主席郭炳联有份出钱支付贿款,但他是行贿协议的一份子,明显有份参与;并指出庭自辩的被告许仕仁间中亦说漏了咀,提及郭炳联有参与付款决定。主控官又指,另一名联席主席郭炳江自辩时态度回避,用尽所有机会归咎兄长郭炳湘,并声称对支付予许仕仁412万元特别花红不知情,认为郭炳江必定知道那些是贿款。

主控官质疑郭炳联并无真实透露他与许仕仁关系,声称不知道郭炳江私下过户款项给许氏,但从郭炳联的日记显示,05年5月,他曾经与郭炳江讨论有关许氏的顾问费。主控官指,虽然郭炳江的证供解释,当时只提及礼顿山的租务,但控方展示票据,证明会面前一日,许氏的礼顿山单位租务已经落实。因此主控官推断,郭氏兄弟会面主题是如何处理给许氏的巨款,郭炳联亦无可能不知情。主控官又引述证供指,许仕仁并无做生意或投资地产经验,开会前不喜欢准备报告,亦不喜欢与下属交谈。质疑这样一个人,新地为何会以每年1,500萭元的顾问费聘用他,当中必定有其它理由。

另外,主控官亦要求陪审团思考,第四被告新地执行董事陈钜源牵涉其中的原因,若果是为了隐瞒前新地主席郭炳湘,避免他发现许仕仁的实际薪金,郭炳江可以直接提供款项,毋须其他人协助。控方指,陈钜源的角色,是保护他上司,令外界无法联想有关的资金来源。

提醒陪审团衡量被告说谎

主控官指,各被告行贿许仕仁被揭发后,意图隐瞒及误导廉政公署,并在庭上继续掩饰。许仕仁、郭炳江、陈钜源的证供都不能令人满意,陪审团要衡量他们是否说谎,及习惯利用郭炳湘去解释秘密款项。

主控官表示,行贿公职人员的法例,毋须指出收受利益的人有否提供特定利益给对方,一般“甜头”已经可以,而行贿的邪恶之处,是公众不会再对公职人员有信心。提醒陪审团要分析,商人为何要付款给即将出任政务司司长的人,就是希望有政府高层是他们的朋友。

控方完成结案陈词,今日起会由辩方结案陈词。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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