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高官涉貪案主控官:多名被告供詞難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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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浦慧恩綜合報導)被稱為世紀貪污案的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主控官11月13日完成結案陳詞。主控官總結時指出,許仕仁作為公職人員,並非接受新地巨額款項作顧問費那麼簡單,而是接受「甜頭」,已經構成行為失當。又指,許仕仁及郭氏兄弟等多名被告的供詞,難以令人信服,令人感到他們在說謊。

主控官第五天結案陳詞,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有份出錢支付賄款,但他是行賄協議的一份子,明顯有份參與;並指出庭自辯的被告許仕仁間中亦說漏了咀,提及郭炳聯有參與付款決定。主控官又指,另一名聯席主席郭炳江自辯時態度迴避,用盡所有機會歸咎兄長郭炳湘,並聲稱對支付予許仕仁412萬元特別花紅不知情,認為郭炳江必定知道那些是賄款。

主控官質疑郭炳聯並無真實透露他與許仕仁關係,聲稱不知道郭炳江私下過戶款項給許氏,但從郭炳聯的日記顯示,05年5月,他曾經與郭炳江討論有關許氏的顧問費。主控官指,雖然郭炳江的證供解釋,當時只提及禮頓山的租務,但控方展示票據,證明會面前一日,許氏的禮頓山單位租務已經落實。因此主控官推斷,郭氏兄弟會面主題是如何處理給許氏的巨款,郭炳聯亦無可能不知情。主控官又引述證供指,許仕仁並無做生意或投資地產經驗,開會前不喜歡準備報告,亦不喜歡與下屬交談。質疑這樣一個人,新地為何會以每年1,500萭元的顧問費聘用他,當中必定有其它理由。

另外,主控官亦要求陪審團思考,第四被告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牽涉其中的原因,若果是為了隱瞞前新地主席郭炳湘,避免他發現許仕仁的實際薪金,郭炳江可以直接提供款項,毋須其他人協助。控方指,陳鉅源的角色,是保護他上司,令外界無法聯想有關的資金來源。

提醒陪審團衡量被告說謊

主控官指,各被告行賄許仕仁被揭發後,意圖隱瞞及誤導廉政公署,並在庭上繼續掩飾。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的證供都不能令人滿意,陪審團要衡量他們是否說謊,及習慣利用郭炳湘去解釋秘密款項。

主控官表示,行賄公職人員的法例,毋須指出收受利益的人有否提供特定利益給對方,一般「甜頭」已經可以,而行賄的邪惡之處,是公眾不會再對公職人員有信心。提醒陪審團要分析,商人為何要付款給即將出任政務司司長的人,就是希望有政府高層是他們的朋友。

控方完成結案陳詞,今日起會由辯方結案陳詞。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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