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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手提灯笼请认明“商品安全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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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今(14)日就是元宵节了,各地大型灯会免费发送的小提灯和市场商家陈售的各式各样手提灯笼,都是最应景的热门玩具。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提醒民众,为家中小朋友选购手提灯笼时,应注意需标示完整且有商品安全标章,以维护儿童安全。

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长庄振东表示,手提灯笼属玩具应施检验品目,合格产品上都应标有商品安全标章。厂商进口或国内生产之该商品于进入市场前须执行强制检验外,为确保市面上手提灯笼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检验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检查计划,执行市场购样检验,经发现不合格者,即派员追踪调查不合格原因并于作成访谈记录后依相关法规处理,以双重把关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及儿童使用玩具安全,该分局提醒选购手提灯笼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注意是否贴附详细中文标示,并应详细阅读商品适用年龄、注意事项、警语及使用方法等标示内容,勿将非适用年龄玩具给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伤害。

2. 认明有贴附“商品安全标章”之灯笼再行购买。

3. 勿让婴幼儿将提灯配件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并教导孩童养成常洗手之良好卫生习惯,以避免食入“邻苯二甲酸酯类可塑剂”或“重金属”等危害儿童健康之有害物质。

4. 家长可用手触摸灯笼本体是否有尖角、锐利处,确保小朋友玩耍时不被割伤。

5. 包装灯笼之塑胶袋应于拆装后立即移除丢弃,并注意提绳长度及电线等不可过长,以免小朋友把玩时发生窒息、绕颈危险。

6. 使用干电池及小灯泡之灯笼并应避免混用不同厂牌、材质的电池,才不致因过热发烫引发危险。

7. 使用传统之蜡烛灯笼,或3岁以下的儿童在使用提灯时,家长最好能陪同在旁看护。
消费者如欲进一步了解玩具等商品相关资讯,可于标准检验局网站“商品安全资讯网”项下查阅或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007123洽询。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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