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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票无纸化缺失多 明细不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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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0日电)消基会指出,财政部推发票无纸化是为环保,但未考量3C及上网者不适用,所用载具转嫁消费者支付,且不利消费纠纷明细举证;呼吁推政策前应妥善规划,美意才会奏效。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发票无纸化、查询门槛高,消费明细成隐藏版”记者会,作以上质疑。

消基会指出,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资料显示,台湾每年统一发票使用量平均约80余亿张,每张成本(涵盖纸张、印刷、管理、人力后)约新台币15元;推动统一发票电子化(无纸化)后,预估自2010到2013年可省74亿元的发票处理费。

资料预计,全国发票电子化,每年最高可省下1200亿元,一年就可少砍8万棵大树,降低3200吨碳排放量,相当于60公顷面积,约是2座大安森林公园。

但消基会分析,现行推动方式问题多,美意恐难落实。首先,财政部未考量全国民众还有49%无智慧型手机、15.19%没有使用网路,即使拿到“电子发票证明联”,也根本“看得到,查不到”,因为无法透过智慧型手机的APP扫描QR Code,或至整合服务平台查询。

消费者如果要透过财政部提供的整合服务平台查询消费明细,须待交易完成48小时后才查询得到,资料更新速度不够即时。

其次,消费者无法立即对账,若有消费纠纷,现在的纸本已无列印明细,恐损消费权益;对比南韩、新加坡、香港及日本,智慧型手机使用比台湾普及,购物仍会提供消费明细,因为取发票的重点在确认购物明细,不是为了对奖,中奖只是附加的不预期福利而已。

再者,目前尚未全面无纸化,列印发票纸本有传统纸本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纸本电子发票、三联式发票4大类,规格不一,整理不便。

此外,无纸化须使用储存电子发票载具,种类包括会员卡、悠游卡、信用卡、手机号码等,多需要消费者另支付费用,成本转嫁消费者。

消基会呼吁政府推动政策,要达成美意,应多方参考,妥善规划,以免沦为空泛理想,反增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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