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法官:青少年不知未成年性行为属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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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建国澳洲阿德雷德编译报导)南澳一名地方法院法官以当今年轻人意识不到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是一种严重罪行为由,拒绝将一名与13岁女孩发生性行为的21岁男子收监。此举引发各保护儿童机构的关注,他们呼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性行为相关法律的教育。

据广告报(The Advertiser)报导,南澳地区法官戴维(Rosemary Davey) 的言论是针对Walkerville区21岁男青年韦尔塔(Sasha Pierre Huerta)的案件做出的。韦尔塔被指控在2月参加了一个不分年龄的聚会之后,与一名13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他对此表示认罪。韦尔塔与此女孩于2月早些时候在某酒吧相识,当时女孩声称自己14岁,并大谈起在脸书(Facebook)上那些露骨的性行为。

韦尔塔的律师称其当事人是和女孩双方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尽管在法律上她是不能给予这样的许可。法官戴维称韦尔塔不是一名惯犯,而其十几岁的受害者“一直在寻求”发生性关系,并称韦尔塔对其行为“深感震惊、难过和懊悔”。韦尔塔被处以两年监禁,但视其在两年的良好行为做保证而缓期执行。

法官戴维评论说,青少年生活在我们这个“公然性化”的世界,他们不知道未成年性行为可招致7年监禁的最高刑罚。“(发生这种案件我感到)很遗憾,但是我并非生活在象牙塔中,这样的罪行每天都在发生。”她说,“事实上,如果你问问那些十六、七岁的孩子他们是否知道(未成年性行为)是可判7年监禁的犯罪行为,他们会懵懵懂懂。”“有多少人能意识到,即使抚摸17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生殖器部位也是严重的犯罪。”“如果我们维持这条法律却不在民众中进行宣传,在我看来就是疯狂无智的。”

法官戴维的意见引起了多个儿童保护机构的关注,他们呼吁对所有在校学生进行有关性和获得性许可方面的法律教育,要让学生了解17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存在坐牢的风险。

南澳学校家长俱乐部协会(South Australian Association of School Parent Clubs)主席泽尔娜(Jenice Zerna)称省教育大纲必须对孩子们每日受到的性化意象冲击作出应对。同时,希望家长也能了解相关法律。 “我们也希望看到学校在就即将举行的性教育课联系家长时,提供‘你知道吗’的信函给家长。” 她说,“父母了解相关法律,与学生和年轻人了解相关法律同等重要。”

“勇敢的心”(Bravehearts)组织创立者约翰斯顿(Hetty Johnston)表示,在性化意象日复一日淹没孩子们的时刻,教育能助孩子们不迷航。她说:“孩子们一直都会接收到露骨的、非常成人化的性资讯,而所有的孩子都是很好奇的,想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东西。”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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