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5日电)中市李妇住大楼14楼,常往下乱丢瓶罐等物,危及安全,社区管委会通知改善、多次劝导无效,提强制迁离告诉,台中地院判准。
台中地院民事判决书指出,53岁的李妇,住在中市某社区大楼14楼,常随意自住处丢下玻璃及金属瓶罐等废弃物,引起住户不满。
有住户作证,指称李妇每天往楼下丢废弃物1、2次,甚至曾丢过砖块;有住户作证指,李妇养狗及老鼠宠物,连宠物大便都往楼下丢;有部分住户指称曾被波及受伤、有住户的遮雨棚被打破;有住户指证,李妇剪断逃生指示灯、照明灯及顶楼监视器等设备。
大楼社区管理委员会在民国101年8月间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总住户1286户,724户出席,讨论诉请李妇强制驱离案时,有465票同意,而作成诉请强制驱离决议。
社区管理委员会发函通知改善,并派人多次劝导,但李妇置之不理,社区管理委员会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2条,向台中地院提出诉请强制迁离告诉。
李妇向法院提出书面状指出,她离婚又丧父,与83岁老母相依为命,母女是领低收入补助的弱势,若将她们强制迁离,将无处可住。李妇指称,并无随意丢弃危险物品,也无意伤人,如有得罪请邻居原谅。
台中地院以社区管理委员会已要求李妇改善,但李妇在3个月后仍未改善,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诉请法院强制迁移,依法有据而判准。全案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