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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最高法院历史裁决

系列回顾之四 库伯诉亚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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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纽约编译)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种族隔离违宪,不过并没有立即改变南方各州种族隔离盛行的局面。在阿肯色州小石城,9名黑人到白人学校入学,引发白人抗议,州长也派州国民警卫队阻挠,最后,艾森豪威尔总统派101空降师接管小石城中央高中,才让9个黑人学生顺利入学。在小石城事件以后,当地教育委员会上诉,要求延迟种族融合2年半,这一要求被最高法院拒绝,同时,最高法院还裁定:只有联邦法庭才有权裁定某项法律是否违宪,并确定最高法院裁定仅次于宪法的权威。

“小石城九杰”

上一期介绍了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最高法院在这一案件中裁定种族隔离违宪。不过,种族隔离根深蒂固,并不能轻易改变,尤其是在南方各州,种族隔离非常顽固,阿肯色州就是种族隔离最盛的州之一。最高法院虽然裁定了种族隔离违宪,但自身没有能力执行法令,执行法令要靠行政和立法机构。从行政上,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认为联邦政府不应干涉州事务,所以并不愿意采取行动。立法机构里(国会)的南方人则阻止国会采取任何行动。这种情况下,使得南方各州可以采取各种办法延迟废除种族隔离,或者是完全不顾最高法院的裁定。

这一局面的最终改变,和小石城事件有很大的关系。小石城(Little Rock)是州府所在地,位于阿肯色州中部,是阿肯色州最大的城市,也是比尔.克林顿总统(Bill Clinton)的故乡。1957年秋天,阿肯色州小石城的教育委员会同意一项法庭命令,准许黑人学生进入中央中学就读。1957年新学年开始前,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NAACP)组织了9个黑人学生到小石城中央高中登记入学,在此之前,小石城中央高中全部学生都是白人。这一行动得到校方的许可,但是遭到白人学生、家长和居民的反对,时任州长福伯斯(Orval Faubus)也明确反对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学习。

开学当天,当9名黑人学生准备进入校园的时候,大批白人示威者挡在校门外,不让黑人学生进入,州长也以维持秩序为名,派出州国民警卫队守在校门外,阻止黑人学生进入。白人示威者与州长的行为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这种情况下,艾森豪威尔总统被迫采取行动,指出不允许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是违宪行为,并派出101空降师前往小石城,强行进入小石城中央高中,暂时接管了州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在101空降师和州国民警卫队的保护下,9名学生才得以进入学校,和白人学生一起学习。

尽管如此,9名黑人学生还是在学校还是受到欺负,被嘲笑、吐唾沫等,不过这些学生坚持完成了高中学业,有的后来获得了博士学位,有人做了助理劳工部长,这9名黑人学生后来被人称为“小石城九杰”。

州无权做出“违宪”裁定

小石城事件以后,小石城教育委员会及学校管理方于1958年2月20日在联邦阿肯色州东区法庭提起上诉,教育委员会认为由于公众对取消隔离的敌意,以及州长的反对,州政府关于清除隔离的立法将会造成“难以忍受的混乱局面”。所以,教育委员会提出两点诉求:1)让非裔美国人的孩子回到隔离学校去学习。2)将取消隔离的计划推迟2年半执行。这就是库伯诉亚伦案(Cooper v. Aaron)的由来。

联邦地区法庭同意了教育委员会的诉求,但联邦第八巡回法庭推翻了地区法庭的结论。案件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原告所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而且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州政府反对种族融合的言论和行为导致的。同时,根据“公平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保留任何剥夺黑人学生权利的法律都是违宪的。
简而言之,最高法院拒绝了教育委员会的诉求,这只是第一步。联邦法院在对案件的意见中,还确定了两项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是确定了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仅次于宪法的权威。由于《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及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一案中确立的司法审查权,决定了联邦最高法院仅次于宪法的权威。因此,最高法院裁定阿肯色州立法机构和行政官员都必须受到最高法院对布朗案(Oliver Brown, et al.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et al.)意见的管辖。

二是州政府或立法机构无权以“不符合宪法”为名否决联邦法庭的决定,只有联邦法庭可以决定一项法律是否违宪。在小石城的事件中,隔离政策支持者认为如果联邦法律或联邦法庭的裁决违宪,州政府与立法机构有权否定。在法庭意见中,最高法院引用了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美国诉彼德斯一案(United States v. Peters)中的意见:“如果部分州的立法机关能够任意废除美国法庭的审判,并且破坏该审判获得之权力,那么宪法本身则成为严肃的笑柄…”。

对库伯诉亚伦案的裁决也招致了一些批评,被指揽权太厉害。美国前司法部长米瑟(Edwin Meese)就批评说最高法院通过把自己定义为唯一可以解释宪法的机构,为自己揽了太多的权力。

公平保护条款

在最高法院对库伯诉亚伦一案的裁决中,引用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虽然很多华人虽然不知道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是什么,但是知道在美国生的小孩是美国公民,其实就是来源于第十四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凡是出生在美国的人自动可以成为公民,不管父母是否有合法身份。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规定“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剥夺合众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任何州,如未经适当法律程序,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对任何在其管辖下的人,拒绝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这一条款从1868年起生效。

在第十四修正案生效之前,最高法院曾经有一个重要而不光彩的裁决,认为“黑人不是人”的裁决(斯科特诉桑福德案,1857年),在这一判例中,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是自由的黑人也不是而且不能成为宪法所说的合众国的公民”,斯科特案是美国当时美国南北分歧的分水岭,也是美国内战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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