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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道东堂玉明 暂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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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杨梅道东堂玉明,因状况紧急,桃园文化局即依据暂定古迹条件及程序办法,由会勘委员组成暂定古迹处理小组,29日上午前往勘查,并于会勘后立即召开暂定古迹小组审议,审议结果29日即签报首长,待核定后迳列为暂定古迹。与会委员并建议核定“暂定古迹”后,若发生任何拆毁、纵火等行为,则必须一律原地重建。

为防止玉明邸遭毁坏,县府已立即请杨梅分局派出所协助,加强巡逻及通报;并由文化局于暂定古迹期间内委托专业团队进行各项处置方案之可行性评估并办公听会。另外,县府将筹组专案小组,邀集各相关局处每2个月检讨一次,确切讨论处理方案进度,以充分展现本县护卫文化资产保存之决心。

桃园文化局长张壮谋表示,玉明邸经提报人7月21日补正资料确认提报处所,依文资法第12条及第17条规定启动会勘程序,发函通知所有权人29日至现场会同勘查。处理过程不仅秉持文化资产保存法精神、贯彻处理原则并尊重所有权人意愿,落实文资审议委员会勘结果,更务求妥善办理文化资产保存工作,为桃园在地文化特色保存与发展策尽心力。

文化局向所有权人说明,暂定古迹为缓冲性作为,既可保护所有权人权益并兼具保存文化资产工作的变通性,审查期间并可进行充分协调。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主要在避免可能具有古迹价值之建造物在审查期间遭到毁损,至于是否具有古迹价值另属文化资产审议事项。未来,文化局将兼顾维护相关所有权人权益以及保存文化资产为前提,进行后续工作。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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