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检追大统长基18.5亿 非常上诉遭驳回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5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大统长基混油案,彰化检方声请对大统没收18.5亿元犯罪所得,智慧财产法院仅裁罚3,800万元,检察总长颜大和不满法院判决声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3日认定大统长基是法人,不是真人而无犯罪行为能力,驳回非常上诉案。

2013年大统长基爆发在橄榄油掺用有致癌风险的铜叶绿素着色,检方起诉时请求一并没收大统长基犯罪所得18.5亿元,彰化地院仅判罚金5,000万元;二审由智慧财产法院审理,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高振利12年徒刑,且改判大统罚金3,800万元确定,如果加上1,584万元的行政罚锾,大统长基仅只有付出5,384万元的代价。

最高检察署认为,该判决违背大法官会议释字第687号解释“无责任即无处罚”揭示的宪法原则,颜大和则指出,一、二审既然判决大统长基罚金,代表大统长基有犯罪行为能力,“有责任且可处罚”,应一并没收大统长基不法所得。

不过最高法院认定,大统长基是法人,不是真人而无犯罪行为能力,无法对法人没入,判决驳回非常上诉。对此,颜大和表示,目前还没收到判决书,等收到后再说。至于会不会再提非常上诉,“再研究看看”。◇

责任编辑:尚颖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