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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警察警勤加给 溯自1月份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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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辖内治安、交通庞杂及警察勤务负荷繁重,且警民比例为六都最高,为关怀体恤所有员警辛劳,积极向中央争取并获同意试办104年警察人员警勤加给勤务繁重加成案。

桃市依行政院函发修正“警察人员警勤加给表”及内政部执行原则,并按内政部警政署订颁之“直辖市(含准用)政府警察局所属分局繁杂程度等级划分表”规定繁重等级之区别,就本局及所属机关(单位)订定支给成数且最高以7成为上限,所需经费约新台币2亿6,719万元,胪列如下:
一、桃园、中坜、平镇、杨梅、龟山及八德分局等6个繁重分局支领级别第一级(8,435元)加7成支给,含配置(支援)上开分局刑事人员及交通分队人员。

二、芦竹、大园、龙潭及大溪分局等4个较重分局支领级别第一级(8,435元)加6成支给,含配置(支援)上开分局刑事人员及交通分队人员。

三、各警察(大)队支领级别第一级(8,435元)加5成支给,即刑事警察大队所属侦查队、保安、交通警察大队所属中队、少年及妇幼警察队。

四、局本部及其他单位(含各分局、刑事、保安及交通警察大队等大队部、少年及妇幼警察队队本部)不属前揭支领对象而具有警察官任用资格人员,支领级别第三级(6,745元)加4成支给。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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