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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彰化县卫生局通报TEA-WORK之“茉莉绿茶”检出残留农药芬普尼残留超标(标准:0.005ppm),并表示由桃园市胜诚企业有限公司贩售,桃园卫生局同步追查胜诚企业有限公司,并查封21.82公斤。
桃园市胜诚企业有限公司销售至TEA-WORK成功店之“茉莉绿茶”检出农药─芬普尼0.018ppm不合格(标准:0.005ppm),现场尚存21.82公斤,已全数封存。另胜诚企业有限公司系于103年6月向南投大晃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茉莉绿茶”400台斤后,分装为140克及1台斤规格并分别贩售至彰化TEA-WORK成功门市及苗栗联合大学景观餐厅饮料部,共售出213.6公斤。
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含有农药超标之问题原料,违者依同法第44条可处新台币6万至2亿元罚锾。食安法第7条规定,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应立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售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局,违者依同法第47条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