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日前遭警方拦检,经毒品快筛呈现大麻阳性反应,依公共危险罪送办;但蔡男声称,他并没有吸毒,而是服用医师开立的肌肉松弛剂,快筛也有伪阳性问题,警方无差别拦检相当扰民。对此,刑事局强调,拦检是因其行车不稳,且“药驾”风险不亚于毒酒驾。
近日有民众反映,因服用药物遭受员警拦检,并依公共危险罪移送侦办。警政署说明,员警执行拦检,系基于行车不稳、偏移车道、疑似精神恍惚等具体危险征候进行观察,并非无差别拦检民众。而实务上,为详细调查是否确实涉嫌致不能安全驾驶(公共危险)罪,仍需要请民众配合进行直线行走、平衡动作等一系列测试观察,并采验尿液厘清药物相关成分。
刑事局表示,酒驾、毒驾对交通安全的危害已为社会大众普遍认知,但服用合法药物亦可能影响身心状况,如部分镇静类药物、安眠药、抗焦虑药物、止痛药及肌肉松弛剂等,可能引发嗜睡、头晕、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缓或肢体协调能力下降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进而导致药驾事故危害公众,其风险并不亚于毒酒驾。
警方强调,依据《刑法》第185条之3规定,驾驶人若因施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者,即可能构成公共危险罪。根据过去法院判例,即使车辆驾驶人是依医嘱服药,如药效已影响驾驶能力仍驾车上路,同样会被依法究责。现行唾液毒品快筛试剂已针对苯二氮平类药物(具安眠作用之管制药品)进行初步检测。
警政署呼吁,民众领药、服药时应确实注意药袋、药品外盒及仿单警语,特别是标示“服用后可能嗜睡”、“避免开车或操作机械”等提醒时,应避免驾驶汽机车。服药期间如需外出,应评估自身状况,必要时改搭大众运输工具、计程车或请亲友接送,以确保行车安全,也避免因一时疏忽触法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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