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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逸事:十七字诗

作者:郑重
2015-05-09 01:06 中港台时间|05-08 23: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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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德年间,徽郡天旱,太守祈雨,但几天后仍是晴空万里。有人作十七字诗(俗称“三句半”)讽嘲:

太守出祷雨,
万民皆喜悦;
昨夜推窗看,
--见月!

太守得知此事后,命令将那人捕来重打十八大板,后说:“你能再作十七字诗,就饶恕你,否则要用大刑。”

那人应声道:

作诗十七字,
被责一十八;
若上万言书,
--打杀!

太守只得将他释放了。@


责任编辑: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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