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7月20日讯】5名香港人因加按未补地价的居屋,早前被法庭裁定非法加按未补地价的住所罪名成立,被法庭各判罚5千元。而两间涉案的财务公司则合共被罚款3.2万元。香港房屋署发言人提醒受资助房屋单位业主称,如欲将单位加按,必须留意及严格遵循《房屋条例》内的规定。
香港房屋署发出新闻稿称,最近有5名居屋业主及2间财务公司因干犯非法让与等罪行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案情指有关人士,因涉及将未补价的单位加按等非法让与行为,违反《房屋条例》,被判罚款5千至8千元不等。而财务公司亦合共被判罚款3.2万元。案件早前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提讯,所有被告均认罪。
房屋署发言人表示,由2013年至今,房屋署向干犯非法让与等罪行的居屋业主及财务公司共发出27张传票,当中20张成功定罪,被判罚款5千元至2万元不等。虽然其中一间财务公司不服裁决,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上诉,但有关上诉已在本年5月12日被驳回。
当局提醒受资助房屋单位业主,如欲将单位加按,必须留意及严格遵循《房屋条例》内的规定。根据《房屋条例》规定,所有未补价的受资助房屋单位,在未事先获得房屋署署长批准的情况下,如发现被按揭、押记、转让或以其它方式让与及协议这样做,均属无效,参与者更属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一年。◇
责任编辑: 王若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