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7月03日讯】南京宝马撞散马自达事件发生才区区几日,就出现了种种诡异。一会儿是冰毒,一会儿是玉米粉;一会儿说肇事者被顶包,一会儿又说经DNA鉴定是本人;一会儿是酒驾、毒驾,无证驾驶,一会儿无酒驾与毒驾,且其驾驶证仍在有效期内,统统全部排除。
其实这都不算啥,更为令人惊异的是,据目击者的采访称,肇事宝马车一路狂奔,时速当时达到了200公里。对此,南京警方却表示“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没想到连这一点同样也被排除掉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至于肇事者是否被顶包,是否酒驾、毒驾,有无驾驶证,咱不是公安,不敢妄下结论,可警方公布的现场视频相信大多数人都看了吧。对于肇事宝马的时速,南京警方怎么能这样轻描淡写的下结论呢?这不是侮辱网友的智商吗?
从现场看,马自达轿车被拦腰冲断,全散了架,零件像雪片般飞落。除了被宝马车直接撞击的两辆车受损严重外,散落的汽车零部件还致现场的一辆公车、等信号灯通行的一辆宾士车及另两辆计程车受损。宝马车在撞了马自达车后,又继续前冲,甚至将斜前方拐弯的一辆计程车撞得调了个头,导致计程车司机受伤。宝马车又继续前冲,在马路上连续打了两个旋后停下。
尽管目击者200公里/小时的界定不见得100%的精确,就从现场视频来看,肇事宝马那也绝不是像南京警方表示的“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在南京警方的眼里,到底需要多快的速度才算“狂奔”?我不知道南京警方“狂奔”的标准是什么?肇事宝马撞散架马自达后,依然像炮弹一样腾空飞出,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车得开多快的速度才能看到如此“壮观”的景象啊!这不是“狂奔”是什么?
肇事宝马明明开得飞快,一路狂奔飙进,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而且通过视频,全世界的人都看在眼里。南京警方却说车速只是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如此不顾事实,肆无忌惮的公然胡说八道,欺哄舆论和公众,为肇事者遮遮掩掩,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如果没有“狂奔”,南京“6•20”车祸事件就不可能是现在这样。既然南京警方认为“狂奔”的不是肇事宝马,哪又是什么在“狂奔”呢?依我看,答案只有一个:警方手中任性的权力!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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