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03日訊】南京寶馬撞散馬自達事件發生才區區幾日,就出現了種種詭異。一會兒是冰毒,一會兒是玉米粉;一會兒說肇事者被頂包,一會兒又說經DNA鑒定是本人;一會兒是酒駕、毒駕,無證駕駛,一會兒無酒駕與毒駕,且其駕駛證仍在有效期內,統統全部排除。
其實這都不算啥,更為令人驚異的是,據目擊者的採訪稱,肇事寶馬車一路狂奔,時速當時達到了200公里。對此,南京警方卻表示「一路上,他的車速確實要比身邊車輛快一些,但並沒有出現狂奔的現象」。沒想到連這一點同樣也被排除掉了!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至於肇事者是否被頂包,是否酒駕、毒駕,有無駕駛證,咱不是公安,不敢妄下結論,可警方公佈的現場視頻相信大多數人都看了吧。對於肇事寶馬的時速,南京警方怎麼能這樣輕描淡寫的下結論呢?這不是侮辱網友的智商嗎?
從現場看,馬自達轎車被攔腰沖斷,全散了架,零件像雪片般飛落。除了被寶馬車直接撞擊的兩輛車受損嚴重外,散落的汽車零部件還致現場的一輛公車、等信號燈通行的一輛賓士車及另兩輛計程車受損。寶馬車在撞了馬自達車後,又繼續前衝,甚至將斜前方拐彎的一輛計程車撞得調了個頭,導致計程車司機受傷。寶馬車又繼續前衝,在馬路上連續打了兩個旋後停下。
儘管目擊者200公里/小時的界定不見得100%的精確,就從現場視頻來看,肇事寶馬那也絕不是像南京警方表示的「一路上,他的車速確實要比身邊車輛快一些,但並沒有出現狂奔的現象」。在南京警方的眼裡,到底需要多快的速度才算「狂奔」?我不知道南京警方「狂奔」的標準是什麼?肇事寶馬撞散架馬自達後,依然像炮彈一樣騰空飛出,但凡有點常識的人都應該明白,車得開多快的速度才能看到如此「壯觀」的景象啊!這不是「狂奔」是什麼?
肇事寶馬明明開得飛快,一路狂奔飆進,造成兩人當場死亡。而且通過視頻,全世界的人都看在眼裡。南京警方卻說車速只是比身邊車輛快一些,但並沒有出現狂奔的現象。如此不顧事實,肆無忌憚的公然胡說八道,欺哄輿論和公眾,為肇事者遮遮掩掩,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如果沒有「狂奔」,南京「6•20」車禍事件就不可能是現在這樣。既然南京警方認為「狂奔」的不是肇事寶馬,哪又是什麼在「狂奔」呢?依我看,答案只有一個:警方手中任性的權力!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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